河南南阳有对夫妻,开了个小面馆,踏踏实实做了快两年生意,一碗面就卖8块钱,赚的都是辛苦钱。结果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一家上市公司告商标侵权,要赔七八千块钱。
七八千块钱听着好像不多。但8块钱一碗面,这对夫妻得卖整整一千碗才能挣回这笔钱。一天卖50碗都得卖20天,这还不算成本、不算房租水电。
毛女士是重庆人,跟丈夫在南阳开了家小面馆,取名叫渝见小面。渝就是重庆的简称,她就是想告诉大家,我这做的是正宗重庆小面,就这么简单一个想法。
可偏偏国内有个知名的连锁品牌叫“遇见小面”,人家确实做得大,2014年就创立了,去年还在港交所上市,现在全球有近600家门店,基本都在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
人家大品牌一看,你这“渝见小面”跟我“遇见小面”4个字里3个字都一样,读音也差不多,这不行,我得维权。
毛女士觉得特别委屈。她说,“渝和遇写法不一样,意思完全不沾边,就连读音仔细分辨也有差别,我们家的门头招牌、店里装修,跟你们连锁店也完全是两个风格,怎么就像了?”
再说了,我这小店在南阳,做的就是周边两三公里老顾客的生意,你们的店都在一线城市,隔着上千公里,谁会把我们这两家店搞混啊?
但原告方认为有自己的道理。他们认为,大家都是做餐饮、卖小面的,“见小面”这三个字完全一样,“渝”和“遇”读音又接近,普通消费者远远一看,很容易就混淆了,这就是整体近似。
其实商标侵权这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核心就一条:普通消费者会不会觉得这两家是一家。
按照《商标法》,在同一种生意上用了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就算侵权。而且商标保护是全国性的,不是说你在小城市开店就管不着。
不过毛女士也不用太害怕。法律也不是只保护大品牌,如果她能证明在人家注册商标之前,她就已经在用这个名字了,而且在当地也有了一定知名度,那她还是可以继续在南阳开这个店的。
而且说实话,起诉归起诉,索赔归索赔,最后法院判多少还不一定。
像这种小个体户的案子,就算真的认定侵权了,法院一般也就判个一两千、三四千块钱,很少有真按原告要的七八千判的。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们几乎都站在小面馆这边。
大家都说,这么大一个上市公司,跟一个卖8块钱一碗面的小个体户较真,有点说不过去,甚至有人说这就是碰瓷式维权。
但这件事也确实给所有做小生意的朋友敲了个警钟。现在大家的商标意识都越来越强了,开店取名之前,最好先上网查一查有没有人注册过,别辛辛苦苦做了半天,最后反而惹上官司。
毕竟,对做小本生意的人来说,几千块钱真的不是小数目,那都是起早贪黑、一碗面一碗面煮出来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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