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北回视听)
西畴警方正在开展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
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请一定戴好头盔
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缓解辖区摩托车事故高发、涉摩亡人事故占比高的严峻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交通事故伤亡,西畴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之后转为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重点对西畴县城区、兴街镇镇区,同步对其他乡镇驻地、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开展整治。
三、整治内容
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同步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有关要求
(一)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要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出行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二)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等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责任,加强内部人员、辖区群众及学生交通安全提醒,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三)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电子抓拍等方式开展查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组织现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处理。
(四)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
安全头盔是“生命之盔”,佩戴头盔既是法定义务,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西畴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2日
供稿:西畴公安
封面由AI生成
编辑:陆治安
责编:刘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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