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民警押送违法人员至收拘大厅。单位供图

以为只是借个账号、赚点零花钱?小心掉进诈骗陷阱,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岩泊渡派出所查处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名群众因贪图好处费,出借手机及支付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犯罪,最终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

据警方调查,岩泊渡派出所辖区居民李某某应朋友邀请外出游玩,被他人以开店经营为由,邀约出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承诺支付300元好处费。面对唾手可得的小额利益,李某某心存侥幸,轻信了对方的说辞,将本人手机及支付宝账户交由对方操作使用。

经警方调查核实,2026年3月25日凌晨,诈骗分子利用李某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非法资金刷流水,累计涉案交易金额高达30余万元。李某某明知出借个人支付账户供他人转账操作存在风险,却依旧放任对方使用,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慈利公安借此案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贪图小额私利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及手机设备。此类行为不仅会泄露个人信息,更会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触碰法律红线。市民需妥善保管个人手机和支付账户,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筑牢反诈安全防线。(卢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