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法,要“缩短羁押期限”;而民众党也提出“将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删除,以强化被告程序保障”,被外界称为“柯文哲条款”;不过,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近日却提出不同看法,引起政坛高度关注。

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因卷入京华城案遭羁押近一年,期间,国民党及民众党要角皆参与了声援柯文哲的相关活动并批评“司法迫害”;而近日,台立法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近日排案审查由在野党“立委”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其中,翁晓玲提案修正刑诉法第108条、主张“缩短现行羁押期限”,却在会中遭到同党“立委”吴宗宪当面表达不同意见。

此外,民众党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若要声押被告,须从“搜索”就要开始计算时效起点;民众党也另外提案修正第93条第5项,将“得拒绝开庭时间由深夜扩大为夜间”。

不过,对于近日的修法,吴宗宪多次出声反对,除了在脸书发文外,也多次向媒体强调,人权维护与犯罪侦查不该是对立的两端,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才是兼顾人权与治安的务实修法。

吴宗宪指出,根据去年台法务部门统计,法院准予羁押的案件,前五名分别是诈欺、毒品、窃盗、杀人、家暴,比例高达83%,今年最新数据,单是“打诈”与“扫毒”两大类,攀升至79%,将近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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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吴宗宪接受千秋万事访问与主持人王浅秋合影。(台媒)

吴宗宪解释说,这群诈团、毒贩,甚至儿少性剥削的集团结构,就是具有“再犯性、被害人众多”的严重危害性犯罪。本质上,高度涉及共犯勾串、跨境金流与通联追查,更有大量的数位证据,需要耗时鉴识,所以他主张“羁押修法要顾人权,但不能让打诈、扫毒第一线被绑手绑脚”。

面对外界对于“柯文哲条款”的质疑以及国民党可能也不支持,民众党主席黄国昌今日回应说,朝野及党内有不同说法进行讨论“非常健康”,但赖清德过去担任“立委”时“提案缩短的羁押天数甚至更短”。

黄国昌强调,在刑事诉讼法中,羁押制度理应捍卫“最后手段原则”,绝对不应该被司法机关作为“押人取供”的恐吓工具,这是台湾社会在推动司法改革时,多年来好不容易凝聚的共识。

黄国昌直言,真正该面对这个问题的人,其实是赖清德本人,赖清德在2008年担任“立委”期间,就曾大力推动修法、公开高喊“不可以滥用羁押、反对押人取供”,但“赖清德怎么现在当了领导人,就把当年自己倡议的司法改革忘得一干二净?”民进党不要再玩弄文字游戏。

针对蓝营内部为了修法天数有分歧,黄国昌表示,大家有不同意见丢出来讨论是很健康的常态,不过当年赖清德提案缩短羁押天数时比现在的在野党还要严格、天数更短,“当年有人批评赖是在帮罪犯开后门吗?”

对于外界将这项缩短羁押期限的修法谑称为“柯文哲条款”,柯文哲则直言,他个人都已经历过这段羁押程序了,“以后我也用不到”,所以应该要叫“赖清德条款”,这项修法纯粹是从他这个活生生的案例中进行司法反省,看看制度有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