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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梧州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教育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无证驾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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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2026年6月2日凌晨2时许,当事人黄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心存侥幸,驾驶车牌为桂D5G***小型轿车行驶至蒙山县城南大道路段时,被执勤警员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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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6月10日,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传唤当事人黄某前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并专门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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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过程中,执勤警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无证驾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黄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与潜在危险,当场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时刻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随后,黄某现场签订了《文明出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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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人具备法定驾驶资格和技能的重要凭证。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在此,梧州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 严守法律红线: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2. 摒弃侥幸心理:切勿因一时方便或盲目自信而以身试法,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3. 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梧州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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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广西梧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标注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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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黄 丽

文 字:张议文、汤维峰

素材来源: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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