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底,内蒙古包头。
风刮在脸上像刀子。
一个叫阿强的男人站在弟弟阿远家门口,手拍在铁皮门上,砰砰砰响了三次,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把耳朵贴到门缝上,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往前倒到2016年12月,阿强在菜市场碰见弟弟阿远的羊杂汤摊子还开着。
阿远系着那条洗得发白的围裙,锅里冒着热气,老远就能闻到羊骨头熬出来的香味。
谁能想到,不到半个月,这家人就像被橡皮擦从这个世界上抹掉了一样。
电话不通,亲戚朋友问了一圈,谁都没见过。
过年了,这个团圆的日子,阿远一家三口,一个人都没出现。
警察来了,撬开门,一股味道冲得人往后退。
客厅饭桌上还摆着没收拾的碗筷,剩菜已经长了一层毛。
推开主卧的门,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身体高度腐烂,浑身赤裸,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密密麻麻的淤伤和烟头烫过的痕迹触目惊心。
手脚被绳子勒得死死的,脖子上缠着透明胶带,一圈又一圈。
这是女主人何苗。年轻的时候她是这一片出了名的漂亮姑娘,跟阿远结婚十多年,邻居提起她都竖大拇指。
可丈夫阿远呢?他们那个还在上小学的女儿呢?
刑侦人员把屋里翻了一遍,在厨房阳台的垃圾桶里翻出六个中华烟的烟头,不是男主人的。
还剩下半卷透明胶带,上面留着指纹。
门窗完好,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能这么安安静静走进来的,大概率是熟人。
最先浮出来的人是阿远羊杂汤店里的帮工。
邻居说,这人自称东北老刘,来包头打工,平时干活挺卖力,话多,尤其爱凑在女人堆里聊天,聊着聊着手就搭上去了,为这个不少女摊主看见他都躲着走。
阿远一家失踪之后,这个东北老刘也跟着人间蒸发了。
警方又查到阿远在市场附近租了间平房,平时处理羊杂用的。
几个侦查员进了院子,到处翻找,没发现什么异常的。
正准备走,一个老刑警站在院子中间,皱着眉,说这院里应该有地窖才对。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重新翻找。
扒开一堆杂物,撬开一块木板,一股比屋里浓烈十倍的腐臭直冲上来,差点把最前面的年轻警察熏吐。
地窖下面,躺着一大一小两具尸体。
男主人阿远是被人活活掐死的,而他那个还背着书包的女儿,是被打晕之后扔进地窖里,活活憋死的。
孩子最后的姿势缩成一团,指甲缝里全是土。
一家三口,全没了。
专案组很快立起来了,几百号警力围着这个案子连轴转。
可问题是,这个东北老刘到底是谁?
问遍了整个菜市场,没人知道他真名叫什么,没人见过他拿出过身份证。
有个摊主回忆起一个细节——有一回大家拍照玩,不小心把老刘拍了进去,这个平时笑眯眯的伙计当场翻脸,拳头举起来要求对方马上删掉照片。
一个从来不肯留下任何影像、任何身份信息的人,他是为这次作案专门准备的,还是他本身就背着别的事?
没办法,只能请画像专家过来。
根据几十个邻居和摊主的描述,一张脸慢慢在纸上浮现出来——身高一米六八左右,微胖,中年,看起来挺和善的一个男人。
警方拿着这张画像在全市范围内摸排,公交监控、出租车抓拍系统一处一处筛,终于在一辆出租车的抓拍照片里找到了一个疑似的人影。
顺着这条线摸到山西阳泉,在火车站附近蹲了好些天,2017年3月8号下午,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慢悠悠拐进了警方的视线。
几个人冲上去把他按住,他愣了几秒钟,然后问了句:你们是包头来的吧。
说完自己把手腕并在一起伸了出来。
这人叫吴文国,黑龙江人。
他说他两年前到了包头,丢了身份证,懒得回老家补办,随口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老刘。
刚到包头那会儿找不到活,是阿远收留了他,让他在羊杂店帮忙,管吃管住还给工钱。
可他在供述里反复说一句话:那个老板娘,太好看了。
何苗虽然三十多岁了,身材苗条,说话轻声细语,每天在店里招呼客人忙前忙后,笑得特别好看。
吴文国说他第一眼看见她就忘不掉。
他心里清楚这是别人的老婆,是他的恩人,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老往她那边看。
2016年12月17号晚上,几个男人喝了酒。
吴文国借着酒劲,把自己肚子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心思抖了出来。
阿远当场翻脸,两个喝红了脸的男人在深夜的街头对峙,从争吵变成推搡,从推搡变成一只手掐住另一只脖子。
等吴文国松开手的时候,阿远已经没有呼吸了。
他把阿远的尸体拖到那间平房,掀开地窖盖子,把人扔了下去。
然后他回到店里,看见了阿远那个背着书包放学回来的女儿。
她问爸爸去哪了。
吴文国没说,拿起一根棍子,打在她头上。
她倒下去的时候书包还背在身上,吴文国把她抱起来,走出门,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地窖。
他打开盖子,把女孩放了进去。
她当时没死。
她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在一片漆黑的地窖里,身旁躺着爸爸冰冷的尸体。
她拼了命地往上爬,可地窖盖子被锁死了,她用指甲抠、用拳头砸,直到氧气一点一点耗光。
吴文国做完这些之后,回到了阿远家。
他对何苗说,你丈夫和女儿都在我手里,你不听话就永远见不到他们。
他在那个屋子里囚禁她、虐待她,用绳子捆住她的手脚,用烟头烫她的皮肤,几天几夜。
直到最后,他用胶带缠住她的喉咙。
警方问他,后悔吗?
他低下头,说了句让人后背发凉的话:我就是想有个伴儿。
他说自己在外边漂了大半辈子,没挣到钱,没成家,没有人在乎他。
他说他是真的喜欢何苗,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喜欢一个人。
他把这几条人命,他毁掉的一整个家庭,说成是——太想有个伴儿了。
阿强出庭那天,坐在旁听席上,两手握成拳头,一句话没说。
他后来跟记者说,弟弟的女儿,那个小姑娘,特别喜欢画画。
她书包里有一本图画本,上面画了一家人手拉手站在太阳底下,下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我的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家。
那个图画本从地窖里被打捞上来的时候,纸已经烂了。
你们说,吴文国这种人,是真的喜欢何苗,还是他根本就不懂喜欢两个字怎么写?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参考资料:
《天网》 20170524 帮手
https://tv.cctv.cn/2017/05/25/VIDENstoS7u8qXLMsMK4TVZI170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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