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听说了没?一个60岁的大叔跟女方在车里亲热,结果人突然没了,家属一气之下把女方告上法庭,张口就要32万赔偿。法院最后给驳回了!这事儿听着像电视剧,可实打实就发生在安徽濉溪。

咱们捋捋到底咋回事。那天早上7点,老马开车带着魏女士停在路口,两人在车内发生了亲密行为。谁成想,老马身子骨没扛住,突然失去意识倒下了。这时候魏女士没慌神,7点22分赶紧打了120,跟着救护车去医院陪护抢救。7点45分又拨了110报警。半小时后老马还是没救过来。警方后来一查,毒物检测啥也没验出来,直接定性为猝死

老马家人那肯定悲痛啊,转头就找魏女士要说法,索赔32万多。可法院没惯着这毛病,直接驳回。为啥?判得特明白!你家属说人家有责任,证据呢?死因是老马自己身体出了状况,跟魏女士的亲密举动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再说了,人家魏女士既没下毒也没动手,这事儿不违法,更没想害命。

最关键的一点,老马倒下后,魏女士打电话叫救护车又报警,这就尽到了一个普通人该尽的救助义务了。咱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她又不是专业医生,碰到这种突发状况没跑路就算不错了,你还能指望她做心肺复苏咋的?法律可不能对普通人太苛刻,不然以后谁还敢近身帮人?

这判决真是大快人心,主打一个讲理!俗话说得好,谁主张谁举证。亲人没了大家都能理解那种痛,但悲痛归悲痛,法律讲究的是真凭实据。成年人自己的身体健康,第一责任人永远是自个儿。不能说自己身体出了意外,就非得找旁边的人背锅。

法院这波操作等于给大伙儿吃了颗定心丸:情理不能大过法理。要是这种无理索赔能赢,以后谁遇上点突发状况还敢伸手?怕是只能躲得远远的了。法律坚决不让好心人吃亏,这才是给社会底线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