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功夫》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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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功夫》剧照。

黎明即起,看了下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的报道。

和一位律师朋友微信聊了一下。

作为全村最懂法的猪肉佬,T先生要告诉大家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考量,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没有问题。毕竟,从名称等方面来看,渝见小面和遇见小面的相似度,超过了70%。换言之,法院对遇见小面的起诉予以立案,也没有问题。

公开报道显示,在这起诉讼里,遇见小面的诉讼请求主要是停止侵权、索赔1万元。即使案件如遇见小面法务所愿开庭审理并认定构成侵权,赔偿最高就是1万元。如果有些主张法院认为不合理,赔偿就有可能是几千元。从索赔金额看,渝见小面给遇见小面造成的损失,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大家有没想过,这起案件的诉讼成本会是多少?猜测会是2万左右。

用2万的成本,去打一场赢了最多获赔1万、少的话只有几千元的官司,是不是很酷?当然,抬杠的人可以说企业要对侵权行为零容忍,要不惜一切代价。

除了经济价值,这类官司,还要考虑社会风险。遇见小面这次官司,目前就面临不可收拾的场面。它对遇见小面的伤害会是多大,会不会是毁灭性的打击,目前尚无法估量。从遇见小面这样的餐饮业,到之前的一些电动车企业,以及其他一些行业,这类自残式应对、自杀式诉讼,已经出现过很多。

遇见小面这事,其实有比较温柔或者说更加正确的做法。那就是遇见小面给渝见小面发份律师函,让对方把招牌、名字作出些修改就可以了。

遇见小面的法务打这场官司,出于什么目的,以遇见小面的说法为准。

重复T先生的一句名言:法务强,则企业扶墙。

T先生最后要说的是——

现在有些法务

疯起来自己老板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