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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渝见小面”个体面馆的官司,最终以品牌方主动撤诉落下帷幕。

从最初索赔近万元,到网传协商撤诉也要赔偿七八千元,再到舆论发酵后品牌方紧急发声撤案、反思维权流程,这场不大的商标纠纷,把连锁品牌维权的分寸感问题,又一次摆到了台面上。

被起诉的“渝见小面”,不过是南阳一家不足四十平米的社区面馆,店主是重庆人,店名里的“渝”字本就是重庆简称,取这个名字无非是想点明自家川渝风味的出身,再普通不过。一碗面毛利一两块钱,一万元的索赔额,相当于店主起早贪黑卖几千碗面的血汗钱。

更关键的是,南阳当地至今没有遇见小面的线下门店,本地消费者大多连这个品牌都未必听过,所谓“攀附品牌、造成市场混淆”的说法,放在现实场景里根本站不住脚。既没有仿冒门头装修,也没有打着品牌旗号招揽生意,不过是店名里沾了两个读音相近的字,就被扣上侵权的帽子,怎么看都有些小题大做。

这起纠纷之所以让人不舒服,还因为它太像当下很多连锁品牌的“标准操作”:将商标维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律所,按案件数量或赔偿金额提成。为了逐利,律所往往采取“撒网式”维权,不甄别商家主观恶意,不考量实际市场影响,只要店名与注册商标有字面重合,就批量发律师函、提起诉讼。小商家大多不懂商标法规,也耗不起时间精力,多半会选择赔钱私了,久而久之,维权倒成了一门低风险、高回报的生意

然而,商标法的初衷,从来不是让品牌垄断公共文字资源,而是防范恶意仿冒、保护消费者不被误导。“渝”是地域通用简称,“小面”是品类通用名称,没有谁能独占这些公共词汇。判定商标侵权,也从来不是重合了几个字,而是要结合读音、含义、整体视觉、经营场景综合判断。脱离了现实语境的抠字眼式维权,本质上是对法律资源的滥用。

对“遇见小面”而言,品牌形象的内伤,恐怕不是一纸撤诉就能抹平的。作为从小店成长起来的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过往的品牌人设始终贴着市井烟火、平民餐饮的标签,核心客群正是最能共情个体创业者的普通人,过去消费者对它的好感里,多少带着几分“平民餐饮”的滤镜。可当品牌做大了,最先对准的却是和当年的自己一样的街边小店,“忘本”的观感一旦形成,之前攒下的亲民口碑就碎了大半。

更长远的影响在于,公众对品牌的记忆永远是标签化的。以后很多人路过遇见小面的门店,第一反应未必是“这家小面好吃”,而是“这就是那个起诉夫妻店的牌子”。快餐赛道从不缺替代品,消费者做选择时,往往就凭一点直观的好感。一旦留下“以大欺小”的负面印象,下次点餐时下意识绕开,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种看不见、算不出的潜意识排斥,才是最难以估量的品牌损耗

这些年,类似的品牌维权纠纷屡见不鲜,从潼关肉夹馍协会全国收费,到逍遥镇胡辣汤起诉商户,每一次大品牌、大协会起诉个体小店,都会引发舆论的普遍反感。公众从来不是反对知识产权保护,而是反感拿着法律当工具,挑最弱势的小商家下手,把维权做成了“割韭菜”的生意。街边的夫妻店、小面馆,是城市烟火气的毛细血管,也是很多普通人安身立命的全部家当。知识产权要保护,市井生计也该有容身之地。

说到底,餐饮品牌拼到最后,拼的从来不是法务有多强,而是路人缘有多好。商标是防身的盾牌,不是进攻的长矛。真正的品牌自信,从来不是靠围猎街边小店立起来的,而是靠过硬的产品、得体的行事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