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济宁市任城区南张镇仙庄村一起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财产损害事件,并对当地派出所的处置效率和结果提出强烈质疑。
据该网友陈述,2026年6月4日,仙庄村一名村民在遛狗时未拴绳,犬只闯入其私人养殖场,咬死大鹅35只、种兔10只,随后狗主人带犬逃离现场,未作任何处置。受害者于6月5日当天即向南张镇派出所报案,但该所既未出警,也未立案,更未做任何口供笔录。报案当日,派出所未调取现场视频监控,也未启动人脸识别比对程序。此后调查持续拖延,派出所方面称在尝试调取人脸识别信息时,多次电话联系被通知的疑似狗主人"苟主任"均未接通,民警回访同样未能联系到对方。
截至6月11日,距报案已过去一周,民警仍未联系到狗主人,也未组织双方到派出所协调赔偿事宜。受害者认为,遛狗不牵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行政处罚并警告,犬只私闯他人养殖场造成财物损失已涉嫌治安拘留并罚款,但南张镇派出所至今未对狗主人作出任何处罚,该人仍在村内正常遛狗,未受到任何约束。
受害者在留言中表示,自己作为养殖场受损方,希望上级领导重视此事,依法对狗主人予以拘留和罚款,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为农民讨回公道。
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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