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卫健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排查确认,全市23辆救护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不符合运行条件,现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相关机动车所有人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车辆及牌证送交报废回收企业,配合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23辆救护车号牌:晋B60482(大车)、晋BMG120、晋BM9644、晋B45777(大车)、晋BNW122、晋BWV120、晋BGW061、晋BZ9495、晋B2661R、晋BBZ120、晋B7P127、晋B3955H、晋B8F120、晋B6R120、晋BXV120、晋B8180J、晋BBN120、晋BYB120、晋BH2120、晋BZT120、晋BMN122、晋BSK120、晋BNH120特此公告。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12日
小编:李玫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