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只告诉你一件事:道歉到把商标白送出去,这事少见。

大家好,我是热点哥。

唉,这事儿闹的。6月15号凌晨,遇见小面的创始人宋奇,出来道歉了。

不是普通道歉。他把商标,第35类的,直接无偿赠给对方了。白送。

我看完那封信,愣了几秒。说实话,这几年的舆论场上,道歉信咱见多了,这么干脆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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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你应该也听说了。起因是河南南阳有一家夫妻店,叫“渝见小面”。两口子老老实实卖碗面,开了好几年。结果被遇见小面告了,说商标侵权,索赔七八千块。

老板娘急哭了。她说我卖1000碗面才够赔这个钱。这话我听着扎心。

你想想,那是碗小面啊,不是别的。一碗能挣多少?三块?五块?人家得一碗一碗端到客人桌上,端几百上千次,才能把这个窟窿填上。

事情上了热搜之后,遇见小面那边6月13号撤诉了。然后隔了一天,创始人出来道歉,承认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把商标也送了。

热点哥认为,这次道歉之所以能被大家接受,有几个地方跟别的危机公关不太一样。

第一,没甩锅。

他说的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没说法务外包、没说是下面人干的、没说流程问题。大企业出了问题,最容易干的就是甩锅,这次没甩,自己认了。这很难得。

第二,补偿到位了。

嘴上道歉谁都会,真把商标送出去,那可是实打实的利益。第35类商标,搞餐饮的都懂,那是核心类别,能开店能连锁的。他把这个送出去,等于承认了对方用这个名字的正当性,以后也不会再找麻烦。

第三,时机虽然晚了点,但姿态够低。

说实话,早干嘛去了。发律师函之前怎么就不想想呢。但闹到这步,品牌没硬扛,创始人出来说话,退得算体面。

咱聊点深的。

热点哥认为,这事儿暴露了一个很要命的问题——大品牌的法务部门,干活太机械了。

我猜整个过程是这样的。法务那边日常做商标监控,扫到了“渝见小面”,一看,近似度挺高,那就按流程走呗,发函、起诉。对他来说是例行公事,对那个老板娘来说,是晴天霹雳。

这就是大企业病。你规模上来了,流程完善了,但人也慢慢变傻了。你不会多看一眼,这个被告是故意碰瓷的,还是老老实实做买卖的。你不会多想一下,这一告下去,舆论上会是什么反应。

你啥都不想,就按流程走。

走完发现,走到坑里了。

还有个细节,我想多聊两句。

那个老板娘说了一句话,特别有意思。她说:“于私,我不接受道歉。但为了行业,我愿意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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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品品这话。

于私不接受,什么意思?意思是我受的委屈、我流的眼泪、我那些天睡不着觉的焦虑,不是你一封信能抹掉的。这是一个普通人最真实的情感反应。

但后面半句更让人心疼。她说为了行业,愿意接受和解。你听听,一个开夫妻店的小老板,被人欺负成这样了,想的还不是自己那点事儿,想的是能不能给同行的那些人,趟条路出来。她不光是为自己争的,也是替那些碰上同样事的小店主们争的。

热点哥认为,这场风波过后,有几个道理是明摆着的。

第一,商标保护没毛病,但不能滥用。你保护自己可以,但别把通用词、常见词都圈成自己的地盘。像“遇见”“渝见”这种词,你注册了,行。但不代表全天下只要带这俩字的你都能管。法律上说得通,情理上说不通的事儿,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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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维权之前,先看一眼对方是谁。是故意山寨你、想浑水摸鱼的,那告他没商量。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夫妻店,名字可能想到一块儿去了,你就不能先派个人去聊聊?非要一上来就甩律师函?这中间有个度,你得拿捏。拿捏不好,口碑就崩了。

第三,道歉这个东西,早比晚好,真比巧好。

这次遇见小面能稍微扳回一点,是因为他后面这几步走得还算真诚。但如果一开始就没这事儿呢?如果他法务部门在发函之前,多问一句,多看一眼,是不是就不用闹到这个地步了。

事已至此,商标送了,歉道了,夫妻店那边也接受了和解。

热点哥最后想说一句。品牌这东西,不光是你店里挂的那个招牌,更是老百姓心里那杆秤。你今天怎么对待一个只有几张桌子的小面馆,明天大家就会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你。

好了,今儿就唠这么多。

你们怎么看这件事?遇见面馆这种“先告人、再道歉、最后送商标”的操作,你觉得是真心的还是被舆论逼的?如果你是那个老板娘,你会原谅吗?来评论区聊聊,挺想听听你们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