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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律新社特约研究员 李德胜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企业看得见的坑叫风险,看不见的执法逻辑才是真正的盲区。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志成律师是个“两栖”高手——他手里攥着中国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双份律师执照,这在同行里并不多见。当别人还在钻研单一法域的规则时,他早已凭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与美国乔治城大学硕士的深造经历,在跨境业务的深水区游刃有余。

潘志成的差异化优势,在于把“做学问”的劲头带进了“打官司”里。作为汇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他不仅是司法部涉外千人律师库成员,更是少有的能将学术理论转化为实战武器的专家。在反垄断领域,从经营者集中申报到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调查,再到建立合规体系,他能为客户提供全链条的服务。而在涉外商事中,他不仅能用英文在SIAC、HKIAC等国际仲裁机构唇枪舌剑,还能作为专家证人在美国联邦法院为中国法“释疑”。这份“学者+律师”的双重底色,让他既能帮奢侈品牌打赢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的知产官司,也能帮出海企业拆解复杂的制裁合规难题,是业内公认的实战派学者。

2025年12月,“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出海服务律师20佳”发布,潘志成成功入选。近日,律新社对话潘志成,共同探讨其在复杂的跨境争议中的专业立身之路,以及对出海法律服务品牌建设的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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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家律所待了24年,他把冷门业务做成了热门

律师跨所流动是行业常态,可潘志成却在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稳稳扎下了根。自2002年从法学院毕业,他在这里从助理做起,一步步成长为高级合伙人,一待就是二十多年。这份“从一而终”,在他看来并非刻意规划,而是赶上了律所从不到二十人的小团队,一路壮大到如今拥有2500多名律师、40多家分所的快车道,加上所里氛围包容,让他觉得幸运又踏实。更特别的是,潘志成身上有着“学者”与“律师”的双重标签——他在顶尖法学期刊发过文章,也在一线处理过大量棘手的商业案件。这种结合,让他看问题总比别人多几个角度。当初别人扎堆做传统业务时,他却敏锐地选择了当时还很冷门的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领域。从跟着导师做研究,到见证中国《反垄断法》从无到有,他硬是把一个空白领域做成了一片沃土,用学术眼光解决了许多连法律条文都还没跟上的新问题。

律新社:您自2002年执业以来扎根律所到现在,是什么促使您选择律师职业,又是什么让您二十多年来始终在此深耕?

潘志成:我2002年从法学院毕业后就开始在汇业工作,至今已工作24年,从一开始做律师助理,后来做执业律师,再做初级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这的确算是“从一而终”,但我想说这并非专门去追求或设计的结果。每个人的人生其实都很难去设计,各种各样的因素都会产生影响。汇业这些年来一直在快速发展,当初我加入时,律所还是一个不到二十人的“小所”,现在汇业已经发展成全国有超过2500名律师、40余家分所的规模。律所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服务质量和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获得越来越多的行业认可。执业平台在不断变好,律师自然愿意留在这里工作。

我当初选择从事律师职业时想得比较简单,感觉做律师前景不错,而且自己学的是法律专业,选项也不多。其实那时我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并不深刻,没有想到律师行业竞争如此激烈,尤其是对青年律师而言比较残酷。我自己也经历过不少困难的时期,但所幸经常得到前辈同事的指导和帮助,同时看到身边同事在不断进步,自己也跟着学习和调整,就慢慢走过来了。

律新社:您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在《中外法学》《法学》等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同时长期深耕高强度律师执业实务。这种“学者”与“律师”的双重身份,是如何相互滋养的?

潘志成:我在执业期间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007-2011年曾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师从国内知名反垄断法专家王先林教授攻读博士学位。在王先林教授的指导下先后在《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反垄断法研究论文。学术研究注重运用历史分析、实证考察以及不同法域比较等方法,对现行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价值评判,提出完善建议。律师实务一般不会对现行法律制度和判例做过多的好与坏、是否应当的评判,而是侧重在现行法律制度和判例框架内为客户寻求一个可以最大化客户利益的解决方案,因此二者的侧重点不同。

然而,对于在我国刚刚起步的反垄断法以及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法领域,律师如果有了学术研究功底,不仅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最新立法动向以及执法和司法尺度,对具体案件代理也有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前沿、疑难案件,代理律师往往需要引用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国外立法和司法最新动向来论证观点,这些案件的法官思维也比较开放,愿意倾听,学术研究基础对此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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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您的执业领域高度聚焦于竞争法、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这在执业初期是一个相对前沿和小众的选择。您决心锚定在此,是出于怎样的思考?

潘志成:我在执业初期就一直从事知识产权法实务,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曾代理卡特彼勒等外国知名品牌在国内进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我后来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师从王先林教授学习反垄断法,王先林教授恰好也比较注重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研究,他还出版了权威专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借着攻读博士的机缘,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我逐渐将律师实务从知识产权领域向反垄断法领域拓展。

我开始读博时,我国《反垄断法》尚未颁布,当时反垄断法律师实务几乎空白。《反垄断法》在2008年颁布之后,从2009年开始陆续有了一些经营者集中执法案例,我的学术论文事实上也聚焦于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英博收购AB案等执法案例进行理论评析。2012年我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出版了专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裁决程序》。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酒类行业的纵向价格控制展开执法,我开始为酒类企业客户提供约谈整改和行政执法配合应对服务,之后在2016年开始为车企客户提供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及反垄断合规制度建设等服务,再后来逐步为化工企业、港口企业提供行政执法调查配合应对服务,为药品、医疗器械、造纸、眼镜等行业客户提供反垄断合规审计、合规制度建设服务,并为航运、工业设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反垄断投诉和民事诉讼应对法律服务。至今,我所服务的客户已遍布多个行业,所提供的反垄断法律服务亦涵盖了各类业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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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只谈法条的律师,他用“学术脑”专治各种不服

律师这行,能把案子打赢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能把案子背后的法理讲透。潘志成就是这样一个“爱琢磨”的人。20多年前,反垄断在中国还是个新鲜词,他就一头扎了进去。那时候没人知道反垄断法到底怎么用,但他凭着一股钻劲,一边做案子一边写文章,硬是把自己练成了这方面的专家。潘志成经手的多个案子,后来都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更难得的是,他不光盯着眼前的案卷,还能看到企业看不见的坑。当大家都在讨论怎么应付检查时,他已经在提醒企业:别光想着生意怎么做,得懂执法者的逻辑。这种把学术研究和实战经验揉在一起的功夫,让他在处理那些难啃的“硬骨头”案子时,总能拿出不一样的解决办法。

律新社:您经历了中国《反垄断法》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的过程。回顾过去十多年,您认为中国反垄断执法与司法实践最深刻的变化是什么?当前企业面临的最大合规盲点又在哪里?

潘志成:经过18年发展,我国《反垄断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已经发生了多方面变革。举例而言,对于以往我们为客户提供合规制度建设服务中耗费精力最多的纵向价格和非价格控制问题,执法从过去的全面推定违法,发展到近期的安全港规则,给予了一定限定空间,反映出执法的精细化和合理化。然而对于企业而言,最大的合规盲点在于往往仅从自身商业理性的角度去决定业务经营和商业交易行为,不能全面准确理解执法的逻辑。因此可以看到,很多大型企业,甚至国企央企也会出现垄断违法行为,面临被处罚的垄断违法风险。因此,为企业客户提供定期和专项的反垄断合规培训也是我们经常为客户开展的一项业务。

律新社:您代理的高思公司反垄断民事诉讼胜诉案件,为“附属性限制”等理论难题提供了优秀的实务范例。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您有哪些心得可以分享?

潘志成:在该案中,我方客户是一家澳资设备制造商,委托了本案原告一家国内企业生产加工(OEM)机器设备,并按我方客户指定向设备采购方进行供货。双方设备加工合同约定了不竞争条款,约定原告不能跳过我方客户向我方客户的采购方直接供货。因此,该案的核心问题涉及不竞争条款的适用边界。原告指控双方合同的条款构成分割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并在庭审时援引了欧盟有关附属性限制(Ancillary Restraints)的规定进行论证。对此,我们向法庭解释,附属性限制理论事实上缘起于美国反托拉斯执法早期1898年的Addyston Pipe & Steel案例,后来该理论在美国已被合理分析原则全面取代。我们还特别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理论文章和著作节选,佐证了我方观点。最终,法庭没有机械适用附属性限制的方法,而是从合理分析角度评估了双方不竞争条款的合理性和效果,最终判决我方胜诉。这个案件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反垄断律师具备一定学术理论功底对实务也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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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您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其中还包括上海首例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品装潢的案件。您如何看待近年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需求的发展?

潘志成:知识产权领域也是一直在发展的业务领域,律师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其中的前沿问题。我代理的一起案件在2014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楼盘广告中对知名奢侈品牌声誉攀附的问题。事实上,在2005年上海就曾发生一起类似案例,在该案中法院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角度进行了判决。我曾撰写文章《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区别》,主张奢侈品牌产品和商标在该等情形中的使用并非一种指示性使用,应该从声誉攀附的角度进行裁判。该文在《中国工商管理研究》上发表,后来还曾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相关论文中引用。后来我们的奢侈品牌客户遇到了类似的案件,我在代理过程中主张应从声誉攀附的角度,援引反法总则条款对被告行为加以禁止,并将前述的论文和法官引用的论文都作为参考资料提交。最后我方的代理思路和观点也得到法庭的支持,该案也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典型案例。这个例子也再次说明,律师需要关注和思考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问题,如果能够进行深度理论研究,对于案件代理实务应有所帮助。

律新社:您多次在HKIAC、SIAC等国际仲裁机构以英文参与仲裁庭审程序,并多次在美国联邦法院担任中国法专家证人。在跨境争议中,中国律师作为“专家证人”出场,其核心价值是什么?您是如何将中国法律与实践,转化为普通法系法官能够理解并采信的专业意见的?

潘志成:执业以来,我曾代理近百起各种类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并代理数十起仲裁案件,包括近十起使用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仲裁案件,其中包括在HKIAC和SIAC出庭的英文仲裁案件。这些案件多数与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相关,也有案件与品牌合作和特许经营相关。近期我还分别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法院和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审理的涉及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侵权和专利侵权案件中,担任中国法专家证人,就中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相关问题向法庭提供意见。

专家证人是源自于普通法——特别是美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制度,它可以帮助法庭对非感官事实——例如科学事实——进行事实查明。同样,如果在美国或其他国家进行的诉讼、仲裁中,涉及对中国法律问题的解释,会需要中国的执业律师或法学教授作为专家证人提供意见,帮助法庭查明事实。伴随着中国企业出海的浪潮,各种类型纠纷引发的诉讼或仲裁会越来越多,中国律师担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中国法律专家证人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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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美国律师执照的中国律师,他帮企业去海外“排雷”

当大家都在担心被AI抢饭碗时,潘志成想的却是怎么把AI变成自己的帮手。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反垄断专委会副主任,他看得明白:新技术不光是威胁,更是机会。谁要是跟不上这股浪潮,谁就得被淘汰。他不光盯着国内的案子,还很早就跑去美国读硕士、考执照,成了少数能拿着美国律师证在国际舞台上为中国企业撑腰的人。当很多企业还在头疼怎么“走出去”时,他已经在一线帮客户应对国外的制裁和复杂的贸易摩擦。这种把“新派”的技术嗅觉和“老派”的专业精神结合起来的本事,让他在面对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时,底气十足。

律新社:您如何看待AI技术、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对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冲击与重塑?

潘志成:在AI和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给各行各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各行各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于律师行业尤其如此。在这样的AI浪潮背景下,事实上不仅是律协专业委员会这个层面,具体到每一名律师,如果不能适应AI浪潮所带来的变化,都有可能会被时代所淘汰。为此,律师需要快速适应AI已经深度嵌入法律服务的环境,从流程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提升等方方面面借助AI来重塑律师工作,迎接挑战。另一方面,上海市律师协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还特别重视对AI和平台经济的研究,是因为AI和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与传统行业在竞争形态和竞争方式存在差异,未来会给执法带来诸多挑战,同时在新领域的执法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对律师而言也孕育着许多新的业务机会,因此需要提前做好研究的准备,以便于在机会出现时能够牢牢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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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结合您横跨学术、实务、律协、国际交流的多维经验,您认为未来三至五年法律服务行业可能会有哪些新的业务增长点?

潘志成:未来三至五年,从国内角度来看,中国企业出海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从国际角度来看,去全球化、脱钩和产业链独立也是一种无法回避的趋势。在此时代背景下,企业在出海过程中会出现大量贸易摩擦纠纷以及各种制裁合规风险,而这些领域将会成为能够提供出海服务的律师的新业务增长点。

然而,贸易摩擦纠纷和制裁比传统的跨境投资和贸易纠纷更为复杂,需要出海律师具备跨多法域的执业能力以及对国际律师团队的协调能力。近年来我也一直在跟进客户在出海方面的业务需求,不仅协助客户办理在美国、欧盟项目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在中国的司法辖区的申报,还经常协助客户处理制裁合规、供应链合规事项。

为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我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进修了普通法硕士课程,并且通过了美国伊利诺伊州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美国律师执照。此外,我还在2018年入选司法部涉外千人律师库,并且参加了2019年全国律协涉外领军律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的培训。近几年来我们也一直和Baker Hostetler, Paul Hastings, Crowell Moring等美国一线律所紧密合作,希望能够为客户提供跨法域的高质量出海律师服务。

律新社:您身兼数所高校的实务导师,深度参与行业人才培养。您认为要培养出能驾驭未来复杂跨境业务的律师,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潘志成:如果法学院的学生希望未来从事律师职业,第一,建议加强基本功训练,包括对每一学科中基本法律概念、法律原理和原则有深刻的理解,这些对日后的律师工作会有帮助。第二,建议学习一些比较实用的技能课程,例如法律检索。律师日常主要的工作其实是通过法律检索来寻找法律的界限,并借此在非诉讼项目中为客户提供准确的合规建议,或者在诉讼案件中为客户提供辩护思路,并帮助法庭准确适用法律。如果学生能够从法学院就开始训练这些技能,也有助于其未来进入律所后开展律师工作。以上两点有助于学生培养深度思考能力和分辨判断能力,这些能力即便在AI时代也是稀缺和可贵的。

此外,我还特别建议法学院学生能多关注AI技术的发展,能够熟练运用各种AI工具,增强自身的技术整合能力,这样也有助于法学院学生在未来能够获得更多机会,顺利踏入律师行业。

结 语

潘志成的故事,像一本厚重的书,写满了专注与远见。在同一家律所扎根24载,他从未停止生长。别人忙着换跑道,他却把冷清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做成了热闹的沃土。这并非运气,而是源于他骨子里的“学者气”,不爱空谈法条,总爱往深里琢磨,把法理吃透,再用这份透彻去解决那些连法律都还没来得及细说的新难题。

无论是把学术文章写在顶尖期刊上,还是把胜诉判决写进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里,他都用行动证明:专业,就是把一件事反复做、深入做。更难得的是,他从不给自己设限。当别人还在熟悉本土战场,他已考取美国律师执照,带着中国企业去国际舞台“排雷”。

在这个变化飞快的时代,他既守得住书斋的冷静,又接得住商海的实战。这种把“老派”的坚持与“新派”的视野融为一体的能力,或许正是未来法律服务最需要、也最珍贵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