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禄丰发布)
禄丰市2026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在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和平镇、一平浪镇、中村乡、广通镇、高峰乡、妥安乡等乡镇设立15个防雹作业点(其中固定作业点8个,流动作业点7个),固定作业点采用37高射炮,流动作业点采用BL-1A型和JFJ-1A型火箭发射装置开展人工防雹减灾作业。现就开展2026年人工防雹减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防雹作业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的公益性事业,希望全市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积极配合,科学引导,广泛宣传。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和以其他方式影响人工防雹作业。
二、人工防雹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武器装备和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三、由于人工防雹作业是使用军工和火工产品利用37高射炮和火箭炮对空作业,涉及军事和航空等安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实施作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人工防雹作业火箭弹、高炮弹残骸或弹丸,请勿擅自捡拾、拆卸、敲打、藏匿等,应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和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擅自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4121643。
特此公告。
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
2026年6月15日
附:残核图片示例
来源: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
编辑:普丽梅
二审:周红
三审:王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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