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佛山本地宝)
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
《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
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食堂陪餐制度作出全面规范
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
《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
⏰️实施时间:2026年9月1日
有效期:5年
原文:
https://edu.gd.gov.cn/zwgknew/jyfzgh/content/post_4910931.html
PART 01
中小学和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
全省所有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幼儿园,均应建立学生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代表等陪餐人员和学生共同就餐。
陪餐时间
陪餐仅限学生正常在校用餐时段,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无需执行。
不同学段陪餐要求
✅️高等院校
日常要求:高校每日必须安排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参与食堂陪餐。行政部门所在校区,由学校行政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其他校区,可安排驻校区院系中层管理人员履职。
多食堂管理:食堂数量较多的高校,可实行轮值陪餐模式。每日需保证不少于2个食堂有管理人员陪餐,且校内每一间食堂,每学期累计陪餐次数不得低于20次。
✅️中小学、幼儿园
管理人员陪餐:中小学、幼儿园每一餐,都要有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岗陪餐,实现餐餐有人监管。
家长陪餐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轮家长陪餐活动,单次参与陪餐的家长人数不少于 2 人。
家长陪餐具体规范
1️⃣人员选拔:陪餐家长优先从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荐产生。
2️⃣频次与人数:每月至少组织1轮家长陪餐活动,单次参与陪餐的家长人数不少于2人。
3️⃣监督方式:支持家长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现场、直插一线)的方式随机入校陪餐,强化监督实效。
4️⃣意见反馈: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陪餐专题座谈会,针对家长提出的食品安全、餐食口味、营养搭配、服务管理等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并向家长反馈处理结果。
领导陪餐具体规范
1️⃣频次要求:各校校长、副校长等校级领导,每月至少陪餐1次,每学期累计陪餐次数不少于4次。
2️⃣特殊要求:校长必须落实开学第一餐陪餐工作。各校可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设置陪餐形式,例如推行校长午餐制、固定时段陪餐等。
PART 02
陪餐人员与学生“同质同价”付费就餐
陪餐管理与培训
1️⃣明确负责部门:学校需指定专门部门统筹全校陪餐工作,统一制定陪餐排班表。
2️⃣信息公示:陪餐安排表要在校园官网、校内公示栏、食堂大厅等显眼位置长期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3️⃣人员培训:学校需组织全体陪餐人员开展线上或线下培训,讲解食品安全知识、陪餐工作要点、问题处置流程,提升监督能力。
陪餐人员就餐+考勤规范
所有参与陪餐的管理人员、家长代表,必须遵守统一就餐规则与考勤规范。
✅️就餐规则
主动和学生一起排队取餐,实行同质同价、自费就餐,不搞特殊待遇;
进入学生就餐区域用餐,近距离观察学生用餐环境、餐食情况。
✅️考勤规范
提前告知:陪餐人员因故无法按时陪餐,必须提前告知学校陪餐管理部门;
补班/调班:缺席人员需择期补足陪餐次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与其他陪餐人员协商调换陪餐时间。
陪餐内容、记录与问题处理
1️⃣现场监督评价:陪餐人员需现场查验饭菜外观、品相、口味、分量、卫生状况,监督食堂当日整体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就餐秩序;同时收集、记录学生用餐意见与诉求。
2️⃣统一台账记录:学校需制作标准《陪餐记录表》,登记内容包含就餐日期、餐次、菜品名称、餐食评价、学生反馈、现场问题、陪餐人员签名等信息。陪餐结束后及时完成登记,可采用纸质或电子化台账存档。
3️⃣问题整改:对陪餐中发现的供餐问题,学校要第一时间跟进、督促整改。
定期通报与督导
1️⃣学校陪餐管理部门:需定期在校内官网、公示栏发布全校陪餐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落实陪餐制度,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完善辖区陪餐工作指引、应知应会清单,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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