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了!

刚刚,广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这份文件可以说是广州教育界的年度账单,家长最关心的问题,里面都有实实在在的数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话不多说,帮大家划几个重点:

一、幼儿园数量继续收缩

公报显示,广州幼儿园在园幼儿51.10万人

看起来还是很多?翻去上年对比就看明白了:2024年在园幼儿约54.97万,过去一年之间掉了将近3.87万,降幅约7%。

而且……2024年已降了约8%,这是连续第二年大幅缩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小学入学最高峰已经过去。

2023年是广州小学入学最高峰,当年光是一年级就招了约27.2万人,现在新招跌到21.83万。

和最高峰相比,现在一年少了超过5万张新面孔,降幅接近2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普高录取率近9年最高!

这部分是我觉得公报里最值得关注的信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州市招考办今年下达的普高招生计划是90476个,最后招生是8.1万个。

而今年中考报名人数约13.9万人,填报志愿的考生约13.7万人,其中实际报考普高志愿的约11.75万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好消息,广州今年普高录取率,再创新高!

翻译成家长最关心的那句话就是:十个孩子里,大概六个半能上普高,而且公办普高占了差不多五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另外,正如前文所言,从2023年开始,广州小学的入学潮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潮。

而这一批孩子,6年后将参加中考。等到2030年左右,中考人数将比现在少掉将近四分之一。

到那个时候,哪怕高中不扩招,普高录取率都会天然被动地大幅上涨。更别说,现在广州已经在疯狂扩建高中了(比如华附、省实的新校区陆续投用)。

所以,对各位家长来说,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一件事:稳住心态!

真正的升学红利期,其实已经在路上了!

公告全文如下:

2025年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2025年广州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结果,全市教育系统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806所,在校生数292.63万人,专任教师19.11万人。

一、学前教育

202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161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845所,占全市幼儿园数的85.38%。

在园幼儿约51.10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约46.63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数的91.26%。

教职工约8.70万人,专任教师约4.12万人。

二、义务教育

2025年,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32所。招生数约41.18万人,在校生数约188.21万人。专任教师约11.62万人。

1.小学教育

全市共有小学1012所,招生数约21.83万人。在校生数约134.06万人。

教职工约8.63万人,专任教师约7.56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校舍建筑面积约960.4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约61.48万平方米。

2.初中教育

全市共有初中420所,招生数约19.35万人;在校生数约54.15万人。

教职工约4.78万人,专任教师约4.06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校舍建筑面积约931.7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约43.23万平方米。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约28.23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约20.53万人,在初中就读约7.70万人。

三、普通高中教育

2025年,全市共有普通高中146所,招生数约8.10万人,在校生约22.13万人。

教职工约2.10万人,专任教师约1.81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1%。

校舍建筑面积约1028.0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约99.25万平方米。

四、中等职业教育(市区属)

2025年,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4所,招生数约3.25万人,在校生数约9.52万人。教职工约0.66万,专任教师约0.52万人。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9.09%,“双师型”教师占比44.14%。

五、高等教育(市属)

2025年,全市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数约7.17万人,招生数约6.59万人,在校生数约21.17万人,专任教师约0.87万人。

市属普通高等学校12所,招生数约5.07万人,在校生数约15.16万人,教职工约1.29万人,专任教师约0.87万。另外成人本专科招生数约1.33万人,在校生数约5.38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2所,招生数约0.19万人,在校生数约0.63万人。

六、特殊教育

2025年,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9所。招收特殊教育学生约0.18万人,在校生数(不含随班就读)约0.50万人。专任教师约0.17万人。

七、民办教育(市区属)

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共有民办学校(含幼儿园)1448所,占比37.85%,在校生55.03万人,占比18.12%。专任教师约4.06万人,占比20.63%。

附注:

1.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本公报不含省及以上行政部门设立的高校、中职学校,也不包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技工学校。

2.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