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将于6月16日开庭。6月15日,受害者王紫雅的母亲王女士已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附近一家酒店住下。她在采访中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她和律师将提交更多证据,证明女儿遭到的是“入室杀人”。

王女士表示,自案发以来,家里的陈设及女儿的个人物品她全部都保留着,这些都是她对女儿的回忆。其中家里的鞋柜上还残留有女儿遇害时的血迹,她认为这些血迹是认定“入室杀人”的证据之一,是否入室也是本案焦点之一,一审仅认定被告人在家门口作案而非入室。在采访中,王女士多次情绪崩溃。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曾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

看看新闻记者: 彭晔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