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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座9分钟,和同事说话4分钟”“延后8分钟开启电脑”“看手机,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一企业将上述问题定性为“严重违纪”,开除了涉事员工,并与其对簿公堂。

  • 据光明网报道,近日,某人民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本案中,监控视频显示的行为,持续时间短、频次低,未达“严重违纪”程度,公司凭监控片段“突袭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10.8万元。

说实话,这案子判得好。好就好在它说清了一个道理:企业不是牢笼,员工不是犯人。严得有度,不能严到没有温度。企业管理需要规矩,这没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谁上班也不能太随意。但规矩得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合情合理,合乎常理。

你跟同事说几句话,怎么了?工作任务完成了,沟通两句工作上的事,或者就是打个招呼、闲聊几句,这在哪个办公室不是正常现象?就因为被监控拍到了,就成了“严重违纪”?那以后大家都别开口了,对着电脑当哑巴。再说“延后8分钟开电脑”。谁还没个早上到工位放下包、接杯水、缓一口气的时候?掐着秒表算员工几点几分开电脑,这种管理方式,说轻了叫苛刻,说重了就是折腾人。

这不是个例。这几年类似的案子不少。有公司因为员工拒绝年会表演脱口秀,直接把人开了,说“不服从管理”。年会表演是工作职责吗?不是。员工没有权利说不吗?当然有。法院最后判公司违法

还有公司翻旧账,把员工好几年前的一点点小问题翻出来,攒在一起算总账,一次性定为“严重违纪”。平时不说、不提醒、不整改,等到想开人的时候一起拿出来,这叫管理?这叫碰瓷。

更离谱的是,有人因为提前一分钟下班,被公司以“严重早退”为由开除。一分钟。没影响工作,没造成损失,就是正常收拾东西、关个电脑。这样的公司,到底是想管好企业,还是想管犯人

管理不是监控,规矩不是枷锁。这些极端案例背后,暴露的是一种畸形的管理思维,那就是把员工当贼一样防,把监控当管理工具,把严苛当严谨。

企业装了摄像头,可以;定了考勤制度,应该。但这些东西是用来保障正常运转的,不是用来吹毛求疵、找茬开人的。如果一个公司靠盯着员工几点几分离开工位来维持运转,那这家公司的管理本身就出了问题。

说到底,员工是人,不是机器。人就有七情六欲,就会累、会走神、会跟同事唠两句。企业要是连这点常理都不认,那就别怪员工用脚投票。好的企业,是用制度激发人,不是用监控困住人。那些动不动就翻监控、算旧账、上纲上线的公司,也许能管住员工的屁股,但永远管不住员工的心。而人心散了,队伍就真不好带了。

企业管理不可打造“监控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