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再获30年刑期,罪名还是李承晚时期设立的用来打压左翼、进步人士的“一般利敌罪”,以及职权滥用罪。值得一提的是,受历史因素影响,这项罪名早已长期未在韩国庭审中使用,没想到这次会被用到前总统的身上,右翼们这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般利敌罪”在李承晚时期被加入韩国的《刑法》,该罪名的判定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图为依据,只需要行为在客观上对敌人方面有利,或者是损害本国的军事力量,就可以定罪。也就是说,纯参考客观事实,不参考“动机”。罪名刚刚被纳入《刑法》的时候,李承晚政府用该罪名打压了不少左翼人士。
尹锡悦涉案事由,正是针对朝鲜平壤的无人机入侵事件。有趣的是,判定的依据并不是该事件引发朝韩关系紧张,而是由于尹锡悦的行动,让韩国军方的无人机落到了朝鲜境内,无人机的相关装备参数和信息被朝鲜方面掌握,客观上削弱了韩国的军事能力。无论尹锡悦的辩护方如何辩解,这都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利敌罪已然构成铁证。
相比于这个罪名,滥用职权罪就“普通”很多,法院认为尹锡悦在紧急戒严的时候擅自调遣了军事力量,犯下了滥用职权罪。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军方备忘录,尹锡悦给军方的命令是让朝鲜方面感到“丢脸”,还要确保朝鲜方面要回应。简单来说,其意图就是刻意挑衅朝鲜。倘若朝鲜未能保持战略定力,朝韩或将爆发冲突,尹锡悦便可借此成为战时总统,掩盖自身行为,不过尹锡悦低估了朝鲜,也高估了自己,事件的发展并没有如他所愿。
其实了解尹锡悦紧急戒严整个过程的朋友应该知道,此前韩媒宣传的都是“内乱罪”,而检方考虑的是更加严重的“外患诱致罪”。但经过尹锡悦律师辩护与特检组调查后,法院最终选用证据确凿的“一般利敌罪”对其定罪。
这也是尹锡悦的第五项判决,目前他累计刑期为无期徒刑叠加37年有期徒刑,几乎是往后余生都要在监狱里面度过。他也是众多被清算的韩国总统之一,“青瓦台诅咒”仍在应验。
韩国检察厅的权力相当大,几乎拥有对所有犯罪的侦查权和起诉权,中国检察机关也有侦查权,但侦查权限范围窄、界定严格,侦查对象多为公职相关人员,而非普通刑事犯罪。韩国大多数被清算的总统都是被检察厅送进去的,因此,许多总统都想对检察机关进行改革,但都没有成功。
凭借这一重大政绩,李在明卸任后遭到政治清算的概率会大幅降低。需要知道的是,李在明本人也身负多个官司,比如贪污案等,后续上台的如果是政敌,确实有可能重翻旧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历任总统遭清算、入狱者不在少数,但尹锡悦任职未满三年便下台,实属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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