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螺栓20块钱,一箱土150块,一米护栏网片800块,这是陕西宝鸡一位普通车主撞坏了路边几节护栏之后,收到的那张"天价账单"。
更离谱的是这位车主觉得贵,去投诉了,结果价格不降反升,反而被追缴676块钱。
好在媒体介入之后,官方连夜成立联合调查组,涉事管护公司被直接叫停,区环卫站主要负责人停职调查,调查组还亲自上门向车主道了歉。
2026年5月21日深夜,宝鸡下着大雨。
张先生驾车行驶至渭滨区公园路与峪泉路的交叉路口时,当时雨势大、雾气浓,车窗蒙上了一层雾气导致视线受阻,他在左转的过程中不慎撞到了道路中央的隔离花箱护栏。
出了事故,张先生第一时间报了交警。车子受了损,他打算尽快拿到事故认定书去修车。
可等到第二天他前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处理此事时,整件事的走向就开始不对劲了。
交警告诉他:你得先去找负责护栏维护的公司协商赔偿,赔完了才能开事故认定书。
张先生的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在这类事故里的赔付额度只有2000元,超出这个额度的部分都需要他自己承担相关费用。
他心想,撞坏了人家东西赔钱天经地义,那就去谈呗。
可等他到了管护公司之后,工作人员快速核算了一通损失,直接报出了10840元的赔偿数额。
张先生一听就懵了。他看了看那张清单:一个花箱780块,一箱矮牵牛花150块,一箱营养土也是150块,一米护栏网片800块,连一颗螺栓都要20块钱。
他当场提出质疑,不认可这个数。工作人员倒也没太为难他,说那咱再去现场拍照核实。
重新一算,花箱从5个变成了3到4个,总价降到了9060块。
然后工作人员又说,看你家庭困难,给你讲个"人情世故",优惠1500,最后收你7500。
7500块钱,张先生心里还是觉得不对劲。
但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他面前——不交钱就拿不到事故认定书,车也修不了。他只能先把钱交了。
张先生交了7500块钱之后,回去越想越不对,5月26日就向上级单位——渭滨区环卫站进行了投诉。
一般人的想法是,投诉了总该有个说法,可能还会退点钱回来吧?
结果恰恰相反。环卫站拉着管护公司和张先生三方一起到现场重新核算,管护公司又报出一个新价格——8176块,比他实际缴纳的7500块还多了676块。
管护公司甚至表示"保留追索权",意思是张先生还欠他们钱。
而且,张先生赔了钱,那些损坏的花箱真的都修好了吗?
并没有。据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有两个内胆依然是破损的,其中一个花箱直到6月10日才修好,另一个裂缝还在。
如果说张先生的遭遇只是一个个案,或许还能用"偶尔失误"来解释。但当记者深入调查之后,暴露出来的问题就远远不止定损数字本身了。
5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的记者陪同张先生一同前往了涉事的陕西拓泽博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者没有表明身份,以普通人的身份进去了解情况。
这家公司坐落于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的一栋写字楼20层,办公场地仅有一间办公室。
门口没挂公司名称,没贴营业执照,更没有任何护栏赔付的价目表。
当记者询问张先生此前的相关缴费记录时,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中进行检索,却没有查到对应的记录。
对方表示相关事项只有经办人员才清楚,对应的价目表也需要等经办人到场之后才能提供。
张先生在现场再次提出,一颗螺栓20块钱明显高出市场价太多。
工作人员怎么回应的呢?她说:"螺丝是配套的,外面不好买。就跟去医院一样,一个螺丝你还说不值吗?"还明确表示,不可能让车主看供货单。
至于那些150块一箱的花到底是什么花、一箱多少株,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只说花和土是另一家公司负责的,他们只是代收。
一家负责公共设施损坏赔偿的公司,对自己管的东西是什么规格不知道,价格怎么定的说不清,缴费记录查不到,价目表拿不出来,这公司的管理,到底是怎么通过政府招标审核的?
而让这件事真正从"个人维权"变成"公共事件"的,是媒体报道之后的连锁反应。
6月8日和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连续刊发了两篇深度报道,详细披露了张先生的遭遇和记者暗访的经过。
报道一出来,立刻引发了广泛关注。
值得欣慰的是,在舆论的推动之下,当地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还算比较快。
6月9日晚间,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紧急通报,宣布将成立专项调查组,就这一事件展开全面核查。
6月11日,由渭滨区委、区政府牵头的联合调查组正式发布了通报,措辞相当直接。
针对定损收费的相关问题,官方通报确认,涉事管护公司存在“核查情况不实、重复收取费用、超额计算损失”等多项问题。
1.56米的护栏按2米收、花卉和营养土重复算、能修的花箱按换新算——这些问题都坐实了,不是车主在"鸡蛋里挑骨头"。
针对管理责任相关问题,通报明确指出了三方面的问题: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存在监管责任缺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区环卫站存在日常管理松懈、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涉事管护公司则存在经营管理混乱、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从顶层管理到基层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履行好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关于处理措施,力度也不算小。涉事管护公司的维保业务被当场暂停,由主管部门全面接管。区环卫站主要负责人被停职调查。
针对赔付标准是否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这一问题,调查组已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询价评估工作,后续会根据评估结果,将相关事项移交至对应部门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联合调查组还专门前往张先生的家中,当面向他表达了歉意。
对于此前引发较大争议的“先进行赔偿再出具事故认定书”这一问题,官方通报也给出了相关回应。
经调查核实,5月21日晚间11点交警就已出警处理该起事故,第二天下午便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整个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也就是说,在时间节点上,交警的流程没有明显违规。
但张先生此前反映的"被告知先赔偿才能拿认定书"的感受,在流程衔接上确实容易给当事人造成这样的理解。
态度是有了,后续能不能真的落到实处,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不过,这件事的意义恐怕已经超出了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它暴露出的,是公共设施管护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个系统性问题——定价不透明、监管链条断裂、外包管理"一包了之"。
撞坏公共设施需要赔偿,这一点没有人会反对。但赔多少、怎么定价、谁来监督,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归根结底是因为每一个开车上路的人都可能遇到类似的状况。
公共设施损坏要赔,合情合理,没人有异议。但关键在于它得是一个公开的、有据可查的、经得起推敲的公道价。
希望这次事件能真正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别让下一个"张先生"再走一遍同样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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