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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见识过不少离奇的“执法”案例,但是像河南泌阳这样的“骚操作”,的确还是让我惊掉了下巴。

从2025年7月到2026年1月的半年时间里,21辆来自全国10个省市的冷冻货运车辆,目的地原本是广东、广西、湖南等地,却不约而同、南辕北辙式的“偏航”千里,齐刷刷开到河南泌阳的高速出口。

更神奇的是,车辆刚一下高速,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便“准时”出现,以涉嫌未经检验检疫为由,将所有货物悉数查扣。这场堪称离奇的“守株待兔”,随着6月15日泌阳县联合调查组的通报,事件真相漏出了冰山一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兴已被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正在深挖彻查之中。

梳理整个事件链条,处处透着“精心设计”的痕迹:司机均通过货运平台,以低于市场价三成的价格接单,偏航后统一以“开错路”为由搪塞,事后大多放弃运费直接失联;执法部门次次接到匿名举报便“雷霆出击”,查扣理由高度一致;货主持完整检疫证明前来认领,却被拖延出具检测报告、设置各种程序障碍,最终货物因长期滞留过期变质,被按“无主货物”低价拍卖或销毁。

从低价诱骗货主下单,到司机离奇“偏航”,到精准举报执法,再到程序刁难迫使货主放弃,最后处置货物变现,整条利益链环环相扣,与其说是市场监管执法,不如说是一场设局收割的“诈骗”套路。

这种“诈骗式”的趋利性执法,比单纯的贪腐危害更甚。它直接侵害的是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千里奔波的货主莫名蒙受巨额损失,合规经营却陷入“自证清白”的死循环;它严重破坏的是地方营商环境,一个县城的市监部门竟敢对跨省货运车辆“诈骗式”围猎,谁还敢途经此地、投资此地?

更根本的是,它啃食着法治的根基——公权力本应是市场秩序的守护者,一旦异化为逐利的工具,执法程序沦为牟利的手段,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对政府的信任便会随之消解。当执法者自己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比普通违法行为的示范效应更恶劣。

前几年,一些基层执法部门以罚代管、趋利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下达罚款指标,有的搞“办案大比武”,有的与中介勾连分成。这些问题背后,既有财政供养压力下的创收冲动,也有权力监督制约的缺位,更有执法程序不透明留下的操作空间。冷冻肉品这类货物时效性强、异地维权成本高,恰恰成了某些人眼中“最好拿捏”的对象——货主耗不起、拖不起,最终只能认栽止损,这也正是此类套路能够屡屡得手的原因。

如今,两名负责人被留置,是调查的重要进展,但远不是终点。公众期待的不只是处理一两个人,而是彻底查清整条利益链条:低价接单的背后是谁在操控?匿名举报的源头来自哪里?查扣货物的拍卖所得流向何处?是否还有更多人员参与其中?只有把每一个环节都晒在阳光下,把所有涉案人员都绳之以法,才能真正形成震慑。

如果说泌阳这场闹剧,是“骗进来”模式,那么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远洋捕捞”式跨省执法,就是同一种逻辑下“杀出去”的模式。

当年引发巨大争议的湖南永雄案,正是后者的典型缩影。某地执法部门以本地个别疑似“做局式”报案为由头,借助管辖权规则的模糊地带,跨省出击,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范畴内的法定债务催收纠纷,随后大规模冻结企业账户、带走从业人员,最终导致一家年纳税上亿元的民营催收企业,因执法冲击而直接破产倒闭。

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基本的安全感来源。从县域设卡的守株待兔,到跨省出击的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的形态在变,但对法治根基的啃食没有区别。

执法权姓“公”不姓“私”,绝不能成为部门牟利、个人敛财的工具,既不能在本地设卡“薅羊毛”,也不能跨省出海“捞大鱼”。对于类似的事件,不仅要彻查个案、追责到人,更要以此为戒,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厘清跨省执法的管辖边界,规范自由裁量权,斩断执法与利益的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