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刺痛了无数人的心。
据荔枝新闻报道,河北盐山17岁的高同学,2024年起就读于山东一职校,今年初被学校安排到芜湖一汽车部件公司实习。5月11日晚,他下班后出走未归,几天后遗体在河道内被发现。
一个17岁的少年,就这样永远留在了异乡的河道里。
“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六天,底薪1900元”
家属高先生回忆,事发前一天,弟弟给家里打电话说身体不舒服,想跟实习班长请假。对方的回复冰冷而机械:需要医院开证明才能准假。
一个身体不舒服的孩子,连请个假都这么难。
更令人心酸的是,弟弟提到每天大约需要工作12个小时。高先生提供的三方协议显示:实习期6个月,一周工作六天,底薪1900元加补助。
一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月薪1900元。
这哪里是实习?这分明是把孩子当成了廉价劳动力。
悲剧不是孤例
这样的悲剧并非第一次发生。
2025年9月,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名20岁大二学生,在物流企业实习期间连续三周上夜班、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最终因“心脏性猝死”不幸离世。入职体检时“孩子身体健康,无原发性疾病”。
2022年,云南某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学生杨林,经学校组织到江西南昌一工厂干体力活,连续夜班且工作超12小时,身体不适多次请假不被批准,17岁的他最终因呼吸衰竭死亡。
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实习”的名义下消逝。
“实习”为何成了“血汗工厂”?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年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岗位实习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
然而现实是,每天12小时、一周六天的工作安排屡见不鲜。
问题出在哪里?
学校成了“中介”。一些职业院校与中介、工厂形成利益输送,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的实习工作,学校赚提成,把学生当成了“捞钱”工具。本该是连接课堂与职场的桥梁,却沦为企业的“招工中介”。
企业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有的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缺失,将学生实习视为“低成本用工”的途径。实习生的健康被量化为产量,生命安全让位于流水线上的效率。
监管形同虚设。现行法律暂未对学生实习时长、补贴、收入等进行细化规定。学校对实习过程的监管“集体缺位”,让实习协议中的安全承诺沦为一纸空文。
三方协议,到底保护了谁?
高同学签了正规的三方协议。可这份协议,既没有阻止他每天工作12小时,也没有在他身体不适时给他请假的权利,更没有在他出走失踪时及时干预。
协议签了,监管在哪?
学校回应说“正在积极处理善后”。实习公司回应“将上报领导,其他不便回应”。
人没了,才说“积极处理”。孩子活着的时候,你们积极关心过吗?
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天塌了
17岁,本该是在校园里读书、在操场上奔跑的年纪。他却要在异乡的流水线上,每天站12个小时,拿1900块钱的工资。
他给家里打电话说“累”,说“身体不舒服”。电话那头的家人该有多心疼?可他们无能为力,只能叮嘱孩子“再忍忍”。
孩子忍了,然后永远地离开了。
我们需要改变什么?
第一,严格落实实习管理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红线不能只是写在纸上。监管部门要动真格,对违规企业严惩不贷。
第二,学校不能当“甩手掌柜”。职业院校不能只管把学生“送出去”,不管学生“过得好不好”。要建立常态化的跟踪机制,定期了解学生工作状态。
第三,完善实习生权益保护。推动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实习生在工时、安全、报酬等方面的基本权利。让实习生不再处于法律的“夹心层”。
第四,建立违规实习“黑名单”。对压榨学生的学校和企业,依法依规严惩。
高同学的遗体在河道里被发现。没人知道他最后一晚经历了什么,没人知道他为什么选择出走。
但我们知道的是:一个17岁的孩子,在“实习”中被过度压榨,在身体不适时请不到假,在绝望中走出了宿舍,再也没有回来。
实习的本质是教育,不是剥削。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不是制造“过劳死”的牺牲品。
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全部。别让“实习”变成“血汗工厂”,别让年轻的生命在黎明前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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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荔枝新闻、极目新闻、上游新闻、凤凰网、大河网、红网、半岛都市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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