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6月16日讯为持续净化全市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压实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近期,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开展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合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现发布2026年二季度全市旅游市场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全市文旅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醒广大游客提高防范意识、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案例一:物业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某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前提下,为物业服务的业主提供旅游服务,组织1名游客赴云南昆明大理丽江旅游,某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通过物业服务APP平台共收取旅游费2980元。某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4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某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销售老年旅游卡虚假宣传案
山东某旅游有限公司面向老年游客发放“99元旅游年卡,99元/10次无购物”旅游广告宣传页,未标注游客参加旅游活动需要另外支付餐费、景区门票等可能影响游客决策的不利交易条件,以“低价吸客,隐形加价”的方式误导游客消费。山东某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5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某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案
山东某旅行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宣传招徕2名游客参加“滇东南6日游”的团队旅游活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缺少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内容。山东某旅行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六)、(十三)项的规定。2026年4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某旅行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案
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组织2名游客报名参加“泰国六日游”,直接将2名游客委托给泰国地接社进行接待,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应当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泰国地接导游产生纠纷,地接导游讲话言语过激、态度生硬,期间并无中方领队出面制止。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5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文旅济南
编辑:姜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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