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重庆市小面协会发布“关于规范行业商标维权、共建良性营商生态的倡议”。内容如下:
针对遇见小面起诉南阳渝见小面商标纠纷一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行业发展立场,重庆市小面协会一直在关注并倡议:
一、地域类公共名称,应服务于整个行业发展: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渝”为重庆地域行政区划简称,“小面"属于餐饮通用商品名称,二者均属于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业内主体可依规善意、合理使用。重庆小面是承载巴渝民俗文脉的地域公共品牌,归属全体行业从业者,倡导全行业共享,不支持单一企业独家垄断。
二、支持企业合法合规商标维权:市场主体依法取得的注册商标均受法律保护。全行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推动重庆小面产业规范发展,各类合法维权行为都应得到尊重。
三、呼吁明晰法律适用边界: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裁判与适用标准,明晰行为界定边界。一方面甄别恶意侵权、仿冒品牌等行为,另一方面认可小微商户对地域文化符号、品类名称的正常使用,兼顾品牌方知识产权与小微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认可撤诉处理,共建共生行业生态:本次撤诉兼顾法理情理与行业大局,协会予以肯定。行业应达成共识,推动头部品牌与小微商户良性共生、拒绝行业内耗:协会将强化商标使用合规指导,守住地域公共文化符号公益属性,规避同类商标纠纷,护航重庆小面产业长效健康发展。
近日,连锁品牌“遇见小面”因起诉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餐饮店而引发争议——对方律师要求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店家负责人哭诉“一碗面8块钱,至少得卖1000碗”。事件发酵后,“遇见小面”于6月13日发布说明称已沟通撤诉并反思维权流程。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发现,这并非孤例,天眼查显示,2024年以来,“遇见小面”涉及4起商标权纠纷诉讼且均为原告,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多家餐饮店起诉至法院。
6月15日,一家曾被起诉的餐馆老板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对方先电话联系索要数万元赔偿,被拒绝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判赔六万元,餐馆老板仍未支付,最终双方调解,餐馆老板支付8000元。
“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就起诉“渝见小面”致歉市值22亿“遇见小面”创始人,就起诉夫妻店小面馆“渝见小面”道歉:无偿赠予已注册商标!此前公司宣布撤诉,股价一度跳水
“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6月15日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信中称,“这两天,我闭门思过,想着除了道歉我到底还能做点什么。于是,我和团队决定将我们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如果你们还需要继续申请第43类商标(目前可以申请注册)或者还有其他方面的需要,我们也很愿意提供必要的帮助。”
宋奇称,“我们内部也一直在反思,在我们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正直、善良,而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对此我们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来源:重庆小面协会 潇湘晨报
审核:陈兆龙 编辑:刘媛媛 校对:解明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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