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拖是在马路牙子边上断的。左脚那只,夹脚带从鞋底里拔了出来,像鱼刺从肉里抽出来一样。我停下来,低头看着那只废掉的拖鞋,再看看前方还有两百米的路。右脚还有一只好的,左脚光着。公交车已经走了,打的也不划算,只能走回去。

光着的左脚踩上地砖的那一刻,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踩在了刚熄灭的炭火上。地砖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白得晃眼,摸上去能烫出水泡。脚心接触到的那一刹那,热量从脚底板往上窜,窜到小腿,窜到膝盖,窜到脑门。整个人弹了一下,然后落回原地。弹不走的,两百米呢。我调整了一下策略——右脚穿着拖鞋踩一步,左脚光着跟上来,落地之前先在半空中找一块看起来不那么烫的地砖。找到了,踩下去。嘶——烫。再找一块,踩下去。嘶——还是烫。

两百米的路走了五分钟。到了家门口,左脚脚心红红的,烫烫的,踩在地板上凉丝丝的。我蹲下来摸了摸脚心,上面印着地砖的花纹——不是花纹,是温度留下的痕迹。把两只拖鞋并排放在门口,一只断了,一只好的,像两个逃兵,一个重伤,一个健全。

明天买双新的。今天先在地板上坐着歇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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