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锐评)
转自:荔枝锐评
近日,“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个体餐饮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一事,引发全网热议。一边是深耕市场的连锁品牌,一边是苦心经营的街边小店,一场看似常规的商标维权,却演变成舆论风波。
所幸涉事企业及时反思、撤销诉讼,并宣布无偿转让相关商标、主动致歉,才为这场风波画上休止符。但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商标权利滥用、维权边界模糊、恶意维权异化等问题,值得整个行业、市场与监管方深思。
梳理事件始末不难发现,这场纠纷从一开始就充满争议。南阳店主毛女士2024年开设“渝见小面”,本意只是贴合地域特色,并无蹭热度、仿品牌的主观意图。且“遇见小面”在河南并无门店,两地经营互不交集,普通食客很难将两家店铺混淆。可品牌方委托律所直接提起诉讼,提出7000至8000元的赔偿要求。对于一碗售价8元的小面店来说,这笔赔款意味着小店要售出上千碗面才能填平损失,商户的经营压力可想而知,也让大众生出“大企业以权压人”的观感。
从法律层面来讲,商标受保护,但权利不是无边界的“尚方宝剑”。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中包含商品通用名称、地域名称的,商标持有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小面”是川渝地区面食通用名称,如同拉面、刀削面一般,属于行业公共词汇,不能被单一品牌独占;“渝”作为重庆简称,是公共地域符号,而“遇”与“渝”字形、字义截然不同,仅凭读音近似判定侵权,本身就站不住脚。
更值得商榷的是,品牌方只针对偏远地区弱小个体商户起诉,对市场上大量同类名称经营者视而不见,这种“挑软柿子捏”的维权方式,早已偏离保护品牌、净化市场的初衷,沦为变相牟利的工具。
如今,商标恶意注册、过度维权已然成为市场顽疾。部分企业将商标保护异化为“商业利器”,走上两条歪路:一是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抢先注册通用词汇、地域名称、热门标识,但并不实际经营,坐等他人使用后起诉索赔,把商标变成“索赔筹码”;二是滥用维权权利,拿着注册商标对小微商户“一刀切式”起诉,利用小微企业物力人力的短板索要赔偿。
这类行为不仅加重个体经营者负担,挤占小微企业生存空间,还大量消耗司法资源,扭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绝非利用规则制造垄断、欺压同行。
“遇见小面”后续主动撤诉、无偿赠予商标、公开致歉并反思管理漏洞,挽回了企业形象。这也给众多连锁品牌敲响警钟:商标维权要守好底线、拿捏尺度。大企业手握品牌优势与法律资源,更应心存敬畏、体恤小微商户创业艰辛,而不是动辄举起诉讼大棒。
营商环境的健康,离不开大中小企业共生共荣。小微商户是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承载着普通人的生计与梦想。保护商标权与包容正当使用,本就可以并行不悖。
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细化商标使用规则,厘清通用名称、地域词汇的使用边界,遏制商标恶意囤积、选择性维权等乱象,完善恶意诉讼甄别机制,不让法律规则被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
法律有温度,维权有分寸。商标制度是市场的守护者,不该沦为逐利的工具;法律武器是维权的盾牌,不能变成伤人的利器。(马宇翔 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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