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自己60岁刚刚退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有18万元,但是每月只能领1300元,139个月就领完没了,这样不亏吗?”
说实话,肯定是不亏的,至于为什么不亏,一起来了解一下。
139是怎么来的?一笔来自于20年前的精算账。
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在计发月数的改革之前,人们统一的计发月数是120个月(1997年制定的)。这样比起139个月来,肯定有的人就觉得自己亏了。实际上,这是根据人们不同的退休年龄,不同预期寿命条件下,做出的一种精算平衡。
精算模型是按照2000年城镇人口预期寿命75.21岁 + 假设利率4%,如果养老金不增长,恰好能够在75岁时(四舍五入后的结果),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领完,而算出的一个数值。
以下是我给大家计算的推算过程,涉及40岁到70岁。
其实,这种假设本身与现实是脱节的。
首先,我们的人均预期寿命在不断提升,最新的人均预期寿命是75.25岁(2025年)。不是过了20年没有增长,而是过去只统计城镇人口预期寿命。
因为在2000年的时候,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还叫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我国复杂的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历史问题了。
第二,退休养老金是不断增长的。从2005年到2026年,我国养老金进行了22连涨。
按照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如果养老金增长的话,个人账户的支取额度是按照本人养老金的增长比例来同步提高的。
比如说原本每月个人账户领取1300元,今年本人养老金涨了2%,那么就要每月支出1326元。
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在75岁以前把个人账户领完。
第三,去世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平衡来看,以75岁的人均预期寿命,做出的个人账户平衡,应当是以整个社会为基础,大家达到人均预期寿命时,整个个人账户的收支平衡为目标。
也就是说去世早的个人账户余额会留存,这样能够平衡长寿人群的个人账户支出。
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完毕以后,依然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原因。
但实际情况是,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余额支取完毕以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就会由统筹账户支付,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从养老保险制度的角度,不利于长期平衡。
我国的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制度已经20多年没有变了,在2005年国家制定延迟退休制度的时候,也仅仅是把计发月数制度改为按月份年龄比例过渡的方式。以前是只有整年岁退休计发月数的,而且是整数。现在每一个退休月份都有计发月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下面就是目前我们实行的计发月数制度。
如果按照现行的各项因素更改的话,计发月数制度肯定会继续提升。所以国家从维持原数、局部微调角度出发,坚持了计发月数的稳定性,保护了临近退休人员的利益。
所以说,个人账户养老金尽管在60岁时是每月领取1/139,实际上每年还都是变动增长的,我们不会吃亏。
你身边有没有人误以为领完139个月就停发?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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