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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德县启用多处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乱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校园、商超及企事业单位周边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县交管大队在辖区内启用多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时间

公示起始日期:2026年6月16日,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注:端午节法定假期不计入公示周期)。

正式抓拍生效时间: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起,所有违停抓拍设备正式启动取证执法,届时将对路段内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自动采集违法照片、视频,并依法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予以处罚。

二、新增违停抓拍路段明细

(一)化德县先锋大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至先锋大街与工业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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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德县益民大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至益民大街与工业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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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德县益民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至先锋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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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德县益民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至长顺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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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德县长春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至先锋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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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化德县长丰大街与工业路十字路口至长春大街与工业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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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化德县长丰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至长春大街与金三角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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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化德县长青大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至长青大街与工业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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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管理规定

上述所有黄色网格线区域为禁停管控区域,全程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在非黄色网格线区域,车辆即停即走,停车时限不得超过180秒(3分钟);

电子监控设备将全天候24小时自动抓拍违法停车行为,包含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网格禁停区、斑马线违规停放,以及堵塞小区出入口、校园通道等违法行为;

化德县交管大队将对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温馨提示

上述禁停区域周边道路,沿线配套公共停车场、路内正规泊位可供规范停车,请广大驾驶员出行提前规划路线,自觉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停车区域;

途经第三小学、福安居民小区、知青小区、蜜雪冰城、联通公司等人流车流密集点位时,请减速慢行,切勿临时占道等候或停车上下客;

请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县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化德县交管大队

2026年6月16日

来源/ 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