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社交网络和自媒体发展迅猛

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促进了社会发展

但同时

网 络 谣 言

也迅速传播、蔓延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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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南阳市公安局会同网信部门

建立全天候违法有害信息

监管处置机制

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

持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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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南阳公安查处了

六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

2026年6月11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淅川籍网民肖某某为博取眼球,利用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盛湾滔河要搬迁到新疆”的虚假文章,造成不良影响。

6月1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肖某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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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6月9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方城籍网民刘某某因不满同村村民张某获取低保户资格,利用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张某住宅门口视频,并称村干部违规为张某办理低保,引发评论区关于张某通过托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低保的不实讨论,且未对评论区不实言论进行管控,造成不良影响。

6月9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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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6年6月11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邓州籍网民魏某某为博取眼球,在他人发布的警车停靠路边的视频评论区发布 “杀人” 的虚假评论,造成不良影响。

6月1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魏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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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6年5月22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内乡籍网民贾某某为博取眼球,通过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配文为 “今早电瓶车被偷报警后,警察说找回来的概率很低;我说车无所谓,主要是车里放了一包掺老鼠药的花生米,不到半小时警察就说车子找到了” 的虚假文章,造成不良影响。

5月2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贾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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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6年5月27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唐河籍网民李某某为博取眼球,未经核实利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 “卧龙区卧龙岗景区无人机表演系黑飞、未向有关部门报备” 的虚假文章,造成不良影响。

5月30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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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2026年5月6日,南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卧龙区籍网民倪某某为吸粉引流,使用AI软件生成 “山西临汾市吉县游乐场大摆锤发生事故致游客受伤” 的虚假文章,并通过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造成不良影响。

5月13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倪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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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网上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对于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散布谣言或不文明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请广大网民切实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