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遇见小面”的道歉,还觉得他们是受害一方。
信写得又真诚,又谦卑,又大度。
创始人宋奇自称“十分抱歉和愧疚”,字里行间满是创业不易的感慨,仿佛一个痛定思痛的赤子。
最后不仅撤回了诉讼,又直接把“渝见小面”的商标无偿送上。
尽显一个估值过亿的资本新贵“不欺弱小”的初心。
但是,这样的温情脉脉,跟前两天的“杀伐果断”简直判若两人。
前几天,“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告上法庭,索赔7000-8000元。
“渝见小面”老板娘哀哀哭诉:我们8块钱一碗的面,要做1000碗才够本,哪里赔得起?
但是老板娘没有束手就擒,而是发布了那条哭诉视频,只为争一口气。
没想到这口气争大发了,随着视频发酵,网友一呼百应,纷纷声讨,还做出实际行动。
有人扒出自己的储值余额,要求退费,有的门店一下子门庭冷落,甚至直接关门
更关键的,“遇见小面”的股市应声而落,短短一周直接蒸发了近4亿港元。
“遇见小面”怨吗?值得同情吗?
实际上,他们决定“维权”,不是对一个老板娘,在全国各地的“围剿式”诉讼。
据统计,他们同时对数十家“渝见小面”小商户发起诉讼或发送律师函。
有的已经关门了,还收到了法院传票。
他们觉得以巨无霸体量碾压小虾米,自然十拿九稳,没想到这一次踢到了铁板上。
当他们的法务部门大规模扫荡式“维权”时,这个创始人兼董事长会不知道?没有签字拍板?
现在的态度180度大转弯,不是后悔了,而是怕了。
让人想起演员闫学晶直播透露儿子一部戏“就挣几十万块钱”,需要负担“家庭年开支百八十万,否则家庭无法运转”。
翻车后,她各种删评论,直到各品牌方撤销合作,她才立马道歉称“我忘记了自己的根,对不起,我错了”。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先是拒不认错,扯着嗓子喊冤,还曝光了食客的菜单,又要发动全体员工“战斗”,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随着“战事”急转直下,他致歉了,信中“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还骂别人“网络黑社会”,引发二次舆情。
直到品牌口碑与营收双降,关闭了3成门店,贾国龙在2025年12月21日“南方周末”的访谈过程中,才真正低了头,“有一个更大的错误,是我长期忽视了顾客的声音”。
资本就是这样,永远只对利益低头。
当舆论海啸扑来,当股价触目惊心,那个冷酷的决策者才会突然变得“善良”。
网络时代肉眼可见的改变是,不再是一两个巨头说了算了。广大网友用脚投票,一人一个手机、一双脚,就掀起了滔天声浪,足以让狂妄的资本家喝上一壶。
话说“遇见小面”维权本没错,是商标法赋予的权利,但为什么大家一边倒不买账呢?
核心在于,“遇见小面”是没错,但是做得太难看。
法律之剑,是让你护身的,不是让你屠村的。
一个体量悬殊的巨无霸,挥刃相向那些无力还手的街边小店,人心就输了。
商业文明的铁律里,还有一种东西叫悲悯,还有一种底线叫“留人一口饭吃”。
更何况,“渝见小面”的“渝”是重庆简称,是地名,“遇见”俩汉字也非某人独创。
创始人从“小面”做成连锁品牌,成为上市公司,本该知道小店创业艰辛,给他们留条活路。
另有媒体指出,“遇见小面”创始人的道歉信看似恳切,其实藏有玄机。
他们所谓赠予南阳小店的“渝见小面”的第35类商标,并不适用餐饮行业;
中国商标网上2026年5月27日公告的一份注册商标撤销公告显示,“渝见小面”第43类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依法撤销。
说白了,所谓的“无偿赠予”,其实是废纸一张。
“吃相难看”背后,折射的是某些企业在资本扩张中的傲慢与迷失。
如果真有人仿冒他们蹭流量,公众当然支持维权。
如果只想拿法律当铲除异己的大棒,仗势欺人,只会惹得众怒,扳起机关枪扫自己的脚。
当然,引发一个严肃话题是:这场全民共情,也不该被解读为“侵权有理”的通行证。
该案例的翻转,不代表每一个搭便车、傍名牌的“李鬼”都可以理直气壮。
小商户的生存权固然需要重视,也不能成为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的挡箭牌。
给大资本建议:
别把法务当成扫除障碍的清道夫,手里的刀架在竞争对手脖子上叫博弈,架在老百姓饭碗上就是作恶。
给维权的小商户建议:
保护自己的原创招牌是权利,若想借舆情浑水摸鱼,回旋镖迟早会飞回自己头上。
给吃瓜者建议:
舆论的力量弥足珍贵,用对了能匡扶正义,用错了会变成另一种暴力;不理性吃瓜,今天的声援可能变成明天的网暴。
法律是商业社会的底线,而人心才是商业文明的最高法则。
一旦把路走绝了,再华丽的道歉,也像屎一样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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