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情况,分析毒品犯罪趋势,发布6个典型案例,并提出禁毒提示,希望促进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树立远离毒品意识,共同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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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娜通报透露,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50件,判决被告人861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占比11.3%,高于同期刑事案件3.51个百分点。

2025年一年,我省毒品犯罪形势出现了可喜现象:

(一)2025年毒品案件数量创2019年以来最大年降幅。我省毒品案件曾长期逐年上升,并在2019年达到历史最高。随着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2020年开始,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波动下降态势,至2024年,平均每年下降13.5%。在此基础上,2025年审结的案件数又较2024年下降38.38%,被告人数较2024年下降35.01%,创2019年以来最大年降幅。2025年审结的毒品案件主要类型为走私、贩卖毒品罪,占比55.38%,其中超过100克的大宗毒品案件源头均来自境外或省外,没有我省大宗毒品流向省外的案件,从审结的案件看,我省当前属于毒品案件规模不断萎缩的毒品消费地。毒品案件下降的速度不断加快,是禁毒人民战争成效最有力的证明。

(二)公共娱乐场所环境整体向好,涉毒犯罪几近消失。从毒品消费端看,我省2025年审结的106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吸毒场所排名第一的是个人住所和私家车内,约占70%;其次是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个人经营的企业内部等相对封闭地点,约占20%,其余少量案件发生在宾馆和日租房等临时住宿场所,全省没有一起在公共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即使从全部的毒品案件看,也仅有一起数量不足1克冰毒的零星贩毒案件发生在KTV包房里,其余所有毒品案件均没有涉及酒吧、KTV、餐饮、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这种情况表明,在全省禁毒战争的打击压力下,涉毒行为从公共场所逐渐消失,不仅社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也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涉麻精药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较少。我省毒品案件主要类型为甲基苯丙胺(冰毒)和海洛因,另有约10%的案件涉及麻精药品和非列管麻醉品滥用。虽然案件数量不多,但是涉及的药品、化学品种类多达十余种,包括盐酸吗啡、氨酚曲马多、羟考酮、右美沙芬等非法流出的麻精药品,被滥用吸食的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还有通常以饮料形态伪装的γ-羟丁酸(俗称“迷奸水”),以及含有不同种类毒品和违法麻醉品成分的电子烟油等。这是因为在传统毒品被高压打击的大背景下,各类传统毒品替代物开始出现,且为规避打击不停地变换形态。种类如此繁多的药品、化学品滥用后人体的不良反应也是多种多样,极易引发各类次生犯罪,可以说案件不多,危害不小,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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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三级法院针对毒品案件审判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短板,聚焦麻精药品监管、校园禁毒防范等重点领域,先后向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发数十份司法建议,及时通报涉毒案件查办线索与问题隐患。各地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建议,对医药领域麻精药品非法销售整治力度、法治宣传督导力度持续提升,司法与社会各界联动开展毒品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有效形成。

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持续扎实履行普法职责,依托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工作载体,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等活动,走进中小学、高校开设禁毒法治课堂,引导青少年认清毒品危害、树牢防毒意识。从全年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我省未出现毒品向中小学校园蔓延传播的情形。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探索运用更多法律举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如对监护缺位的涉毒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对非法向未成年人贩卖、提供麻精药品,以及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禁止令等,加强法治宣传,强化裁判引领作用,更加有力保护未成年人。二是精准打击麻精药品及非列管麻醉品滥用等违法犯罪,省法院将定期梳理分析 “笑气”“替来他明” 等新型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涉案情况,及时研究破解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统一全省裁判尺度,做到精准司法、不枉不纵。三是持续完善禁毒社会治理体系,针对麻精药品等非法流出高发行业,在依法制发司法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专项警示案例宣传资料,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定向推送至行业从业人员,全方位强化禁毒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