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媒体此前预告的那样,政府当天发布了第467/2026号法令,修改最高法院法官、国家总检察长和国家总辩护长的遴选程序。数周前,参议院刚刚完成对74份任命案的批准,整个过程颇为漫长。此次措施于当天凌晨在《官方公报》正式刊登,由司法部长胡安·包蒂斯塔·马伊克斯起草并签署。
这项改革针对的是2003年的第222号和第588号法令及其后续修订,包括第267/2024号法令。改革的目标是取消正式提名前的行政程序,压缩时限,并更新候选人履历信息的发布方式。
这两项实施已逾十年的规定原本要求,行政部门在正式提名前,必须先公布候选人背景资料,并在司法部范围内开启公众意见征集程序。
新法令取消了这一环节,理由是参议院依据其内部规则,已经通过强制性公开听证和接收公民意见,提供了相应的公开和参与机制。官方消息人士表示,保留这一程序只会造成重复,拖慢流程,而不会带来实质性增益。公众参与和提出异议的渠道仍然保留,但将直接在参议院进行,而不是在提名案送交参议院之前启动。
新方案还取消了在全国发行报纸上刊登提名信息的要求,改为通过《官方公报》和司法部网站发布,以适应当前数字化传播渠道。候选人必须在5天内提交财产申报,内容包括“本人财产、其配偶和/或同居伴侣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相关部分,以及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具体依照第25188号《公职伦理法》第6条及其修订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执行”。
候选人背景资料今后也不再通过《官方公报》和全国发行报纸发布,而是仅在司法部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缩短相关时限。政府表示,这一调整符合当前传播方式和现有技术条件,缩短公示期限也有助于提高程序效率。
另一项重要修改涉及税收与海关征管局。法令保留了该机构出具候选人税务和社保义务履行情况报告的要求,但首次明确规定,报告最长须在5天内完成,并强调必须遵守税务保密原则。此前,两项原始法令中既没有这一时限,也缺乏统一规定。
新法令没有提及2003年第222号法令中对总统的建议,即在提名候选人时应考虑性别多样性、法律专业领域以及地区来源。这次改革没有改变宪法规定的程序,也没有改变阿根廷参议院的相关规则。公开听证、向协议委员会提出异议,以及由出席议员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的机制,均保持不变。官方人士表示,“公开、透明和公民参与机制并未被取消”,因为这些环节仍由立法阶段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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