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两起商标权纠纷接连引发公众关注:
一起是港股上市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街边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最终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以原告撤诉致歉、提出无偿赠送商标收场。
另一起由知名媒体人“呦呦鹿鸣”发文披露:《海豹案:比亚迪以大欺小,湖南海豹瑟瑟发抖》。文章讲述了湖南海豹汽车零部件公司与比亚迪的“海豹”商标之争,历经“撤三”申请、行政复议、一审二审近五年的拉扯,如今走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阶段。
两起案件的原被告体量均天差地别,共同叩问着同一个核心问题: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权保护的边界在哪里?市场竞争中,大企业是否可以凭借资源优势,将法律程序异化为挤压小微个体生存空间的工具?
一、两场不对等的博弈:当法律武器遇上体量鸿沟
“遇见小面”与“渝见小面”的纠纷,是小微商户遭遇批量商标维权的典型缩影。一家仅40平米的夫妻小店,店主因是重庆人,取“渝”字标注家乡的风味小吃,开店数年从未想过自己会构成侵权。面对连锁品牌的起诉和万元索赔,店主坦言“一碗面卖8块钱,要卖上几千碗才能赔得起”。
这类批量起诉在当下并不鲜见:品牌方将维权事务外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广撒网起诉个体商户,利用多数个体户不懂商标法、无力承担应诉成本的弱点,迫使对方花钱和解。本该守护品牌价值的知识产权制度,在部分操作中逐渐变味,成为逐利式“碰瓷”的工具。“渝见小面”的风波,虽然最终以品牌方撤诉、创始人公开道歉落幕,但它暴露出的“店大欺小”式维权乱象,远未真正解决。
而湖南海豹与比亚迪的商标纠纷,则是另一种更隐蔽、影响更深远的“以大欺小”。2008年,创业者潘珂响应家乡招商引资回到湖南湘潭,成立湖南海豹汽车配件公司,2010年便在第12类汽车相关商品上成功注册“海豹”商标,十余年间持续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获评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直到2021年比亚迪预热“海洋系列”海豹车型,这家地方小企业的平静经营被彻底打破:一家名为成都从纵科技公司先后两次对“海豹”商标发起“撤三”申请,而彼时比亚迪自身的“海豹”商标注册,正因湖南海豹的在先权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后矛盾的“撤三”裁定,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维持湖南海豹商标注册、北京高院二审又予以撤销,这场官司消耗的不只是湖南海豹的时间与金钱,更直接打断了企业拓展特种车辆的计划。
一边是年销量超百万辆、海豹系列销售额千亿级的汽车巨头,有着成熟的法务团队和充沛的诉讼资源;一边是扎根地方的中小企业,创始人需要往返各地、耗费巨大精力应对层层程序。法律面前虽然人人平等,但现实的博弈能力早已天差地别。
二、警惕规则被扭曲:知识产权不能只向强者倾斜
商标“撤三”制度(即“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申请撤销”)的立法本意,是清理长期闲置的“僵尸商标”,激活商标资源,绝非帮助大企业清理在先权利障碍、抢夺他人经营成果的工具。
在“海豹”商标案中,一个核心法律原则被反复拉扯,即类似商品互保规则。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真实使用注册商标的,在与该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可予以维持。湖南海豹十余年来持续生产销售后视镜、车辆转向信号装置等第12类商品,且这些商品与“汽车”同属第1202类似群组,一审法院也据此认定,应当维持“海豹”商标在“汽车”项上的注册。
这一规则是商标注册制度的稳定器:没有任何企业能在注册之初就量产全品类所有商品,类似群组的保护范围,是对经营者品牌投入的合理保障。如果仅凭大企业的商业需求,就可以突破既定规则、撤销在先合法使用的商标,那么整个商标注册体系的公信力都将动摇。
届时,所有中小企业持有的商标,都可能面临巨头企业通过“撤三”程序蚕食的风险——只要你没有量产全品类商品,就可以被分项撤销;只要资本愿意投入程序成本,就可以慢慢耗垮小权利人。这绝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反而会变成对商标权的反向打击:没人再敢早早布局品牌,因为熬到行业风口时,自己的商标很可能已经被巨头通过程序夺走。
三、期待司法守住公正底线,更盼望一场双赢佳话
如今,“海豹”商标案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阶段,这不仅是一家湖南中小企业的商标保卫战,更是一次对商标法律适用标准的重申。我们当然要呼吁最高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商标法立法本意与既定裁判规则,依法保护湖南海豹的在先注册商标权:
——尊重在先权利原则,认可湖南海豹2010年即取得第12类“海豹”商标的合法权利,以及十余年来真实、持续的商业使用事实;
——统一类似商品互保规则的司法适用,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稳定预期,避免规则摇摆给市场主体带来的经营困惑;
——遏制程序滥用行为,不让“撤三”制度成为大企业打压中小竞争对手的商业手段,守护中小企业的创新与经营信心。
与此同时,我们也乐见一个更有格局、更有温度的解决方案。湖南海豹创始人潘珂曾坦言,“我们国家的汽车企业发展好,我们肯定会支持,都可以商量”。这份支持中国电动车事业的朴素情怀,正是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
比亚迪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龙头企业,可以说是中国制造的一张名片,有技术实力也有行业声望,完全可以跳出零和博弈的思维。完全可以主动放下身段与湖南海豹展开平等对话,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商标授权或商标转让,既保障自身海豹车型的品牌使用权益,也尊重这家小企业十余年的品牌积累与创业心血。
“遇见小面”最终以撤诉、道歉、赠商标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口碑,证明大企业的体面从来不是靠赢了官司得来的,而是靠尊重规则、体恤弱者的担当。倘若比亚迪能与湖南海豹达成良性和解,既守住了知识产权的规则底线,又成就了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的佳话,远比一场耗时耗力、损耗口碑的诉讼更有价值。
知识产权的本质是鼓励创新、平衡利益,它是强者的铠甲,不该是弱者的枷锁;是公平竞争的底线,不该是“以大欺小”的工具。我们期待最高法给出一份彰显公平正义的裁判,也期待中国的龙头企业,能拿出与企业地位匹配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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