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个主动提议下海的人活了下来,一个陪同前往的人却死了,难道这个案子真的没有隐情吗?
6月17日凌晨,不少官媒报道了一件女子凌晨三点溺水案,里面的细节不少人看完直呼,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即便是当地警方已经定性,生还者说,只是喝了酒心情不好,想去海边散心,但检方对这个解释不买账,这背后的死因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
网红景点1死1伤
根据澳门新闻通讯社的报道显示,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台南南区的黄金海岸,是一个网红景点,名字听着就浪漫。
从安平渔光岛一路向南延伸,将近五公里的海岸线沙滩,每到夕阳西下,金黄色的余晖洒在沙滩上,整片海岸像铺了一层碎金。
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每天日落时分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游客散步、踏浪、放风筝,热闹得很。
而且在入夜之后,人潮也散不尽,海岸边灯光亮起,金色的沙滩摇身一变,成了“浪漫的月光海岸”。
据说特别适合情侣约会、三两个好友夜间聚会,但说到底,这就是个全天候免费开放的滨海景点。
附近没有大门,没有护栏,没有营业时间限制,24小时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也一度成为了网红打卡地,游玩的好去处。
不得不说,这种“便利”在风和日丽的时候确实是一个优点,但在风雨交加的凌晨三点,就是致命的陷阱。
事发地点在黄金海岸船屋前方的海域,那天晚上,这个地方正在被狂风暴雨“洗刷”,海面能见度极低,浪头一个接一个往岸上拍。
这种天气,当地人都不会往海边凑,更别说下水,但偏偏有人在这个时间点来了,两个喝得烂醉的女人,打车直奔这里,然后下了海。
有意思的是,黄金海岸虽然是“网红景点”,但位置其实挺偏,没有公共交通直达,不开车根本到不了的地方。
按道理来说,两个深度醉酒的女人,凌晨三点,专门搭出租车来这里,这个时间点就很耐人寻味了。
如果说她们“临时起意”,但她们却意识模糊到,能准确说出黄金海岸游客中心这个地名,还能让出租车司机准确开到。
如果说她们是来散心,但哪有正常人在凌晨三点、暴雨天、喝得站都站不稳,跑到海边去散心的?
随着这个案例被官媒报道在互联网上之后,网友直接就炸锅了,尤其是整件事的时间线很清晰,清晰到让人觉得诡异。
根据官媒报道显示,这件事情是发生在6月14日晚,邱某和张某两人是多年的好友,由于“心情不好”,就约好去KTV喝酒。
据生还的张某后来向警方供述,在事发当天晚上,两人在KTV里面“喝了很多酒”,都处于深度醉酒状态。
正常情况下,多年好友肯定非常了解彼此,而且在唱完歌、喝完酒,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也改打车回家睡觉。
但这两个女人不,凌晨三点左右,两人浑身酒气,拦了辆出租车,目的地不是回家的路,而是黄金海岸游客中心。
事情发生之后,当时拉他他们的出租车司机就直言,他当时就觉得不对,这两个女人状态明显异常,醉醺醺的,深夜往海边跑。
但做生意的嘛,也没有想那么多,就只好按照顾客的需求行事,好在他把人送到地方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留在岸边观察。
他后来做的最关键的一件事是:亲眼看着两个女人下车后,直接越过海堤,踩进沙滩,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大海深处走。
当司机看到这一幕之后,就在岸上狂喊,让她们回来,但两人充耳不闻,身影一度消失在这片海域里面。
按照正常逻辑,这片海的危险性很大,再加上风雨交加,两女子越走越深,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可能。
可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那个提议去海边散步的张某却幸存了,而那个跟随邱某却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很多人看到这一幕可能会说,这有啥不可能的,肯定是这张某福大命大,但随着更多细节的曝光,事情可没那么简单.....
死因恐另有隐情
自从出租车司机,眼睁睁看着两个女人的身影消失在风浪和夜色里,就立刻拨打了119,消防队接到报警是凌晨三点半左右。
当场就出动8辆救援车、1艘救援艇、19名救援人员,但现场条件实在太恶劣了:风雨交加,漆黑一片,海浪汹涌。
这时候搜救人员根本看不清海面上的情况,只能循着时断时续的呼救声,确定大概方位,系着安全绳索下海,硬顶着浪头往海里摸。
这时候还是先把邱某拽上来,当时已经没有呼吸心跳,即便是后来送去医院抢救,也没有抢救回来。
后来又找到张某,庆幸的是她还活着,但由于受到了严重创伤,最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保住了性命。
这里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两个女人是“径直赤脚踏入沙滩,一步步朝着深海区域走去”,还是“直接往海中央走去”?
恐怕不管是哪种描述,她们的行为模式是统一的,没有一丝犹豫,没有折返,也没有互相拉扯劝阻。
一个提议走,另一个就跟,就那么并肩走进了海里,然后一个死了,一个活了,死的那个是陪同者,活的这个是提议者。
当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上曝光之后,网友对这一疑点就进行了推测,一度怀疑是这两人结伴殉情,但后来警方推翻了这个说法。
在通过调查之后,警方初步排除了轻生、殉情的可能,认定就是一起因为醉酒丧失判断力导致的意外溺水事故。
死者邱某的父亲也没有异议,他赶到医院认领遗体时悲痛万分,说自己完全不清楚女儿近期情绪状态,不明白她为什么深夜冒雨去海边。
对于警方所给出的“溺水致死”结论,家属表示认可,没有异议,更没有找那个提议去海边的张某去索赔。
按理说,这案子就到此为止了,家属认了,警方也查了,结案就行,但检方不干,而且推翻之前的定性。
更是直接要求警方继续深挖,一定要全面厘清两名女子当晚酗酒、执意下海散心的“深层动机”,认为不止是溺亡这么鉴定。
这个措辞很有意思,深层动机也就意味着,检察官认为张某给出的“心情不好喝酒散心”,这个看似合理,又不合理的解释。
因为太浅了,浅到不足以支撑“为什么偏偏在那个时间、那个天气、那个地点,做出一连串反常行为”的完整逻辑链条。
更微妙的是家属的态度,在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邱某的父亲说“完全不清楚女儿为何会深夜冒雨前往危险海边”。
这话乍一听是悲痛之下的茫然,但放在检方"要求深挖"的背景下,就有点别的味道了,一个父亲,真的一无所知?还是不想说?
截止到目前为止,警方还要复盘两人近期的社交、生活、情感状态,查明情绪低落的根源,完整还原整件事始末。
其实检方的推测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从法律上讲,如果两人真的是“相约殉情”,那活下来的那个人面对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一人赴死一人独活,在有救助义务却未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法律上的定性就会从“意外”变成“责任”。
而家属的某些反常反应,比如对女儿近期状态的刻意回避,恰恰可能指向一些他们还不想公开的隐情。
这就是检方不松口的原因,只是想不到,一起被大雨冲刷干净的“意外溺水”,竟会在一个下雨的凌晨,留下了一串无法被雨水冲掉的问号......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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