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乡村振兴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在各级评选机构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征求意见等,确定了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寿县农业农村局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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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安徽省)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巩店镇永昌社区党总支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人民政府

▌来源:综合农业农村部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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