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鹤岗融媒)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间
7月4日
7月5日
7月6日
08:30-09:30
化学(一、三中)
历史(一、三中)
数学(三中)
10:30-11:30
地理(一、三中)
物理(三中)
外语(三中)
14:00-15:00
生物学(一、三中)
思想政治(三中)
14:00-15:30
语文(三中)
二、鹤岗市设五个标准化考点:
鹤岗市第一中学、鹤岗市第三中学、鹤岗市宝泉岭高级中学、萝北县高级中学、绥滨县第一中学。
三、考前注意事项
(一)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考前须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具是否带齐,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二)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点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考点相关要求。
2.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3.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带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点。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2B铅笔)、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15分钟后(因外语科目有听力测试,须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8.考生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试题离开考场后,有下科考试的考生不准在走廊逗留,不准离开考点,须回到考场休息,下科考前20分钟考生要重新经过安检探测进入考场。
(三)做到诚信应考
1.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入场时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点。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将认定为考试违规,当次考试成绩无效。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不要加入助考QQ群或微信群,公安、网监部门将对助考群进行追踪监控,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贻误终生。
2.考试期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综合评价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规处理条例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经批准在非规定的考点、考场或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 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籍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 其他违反考试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 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7) 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8)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
(9)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1)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12)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13)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14)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15) 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本次外语科目考试是7月6日上午第二科,外语科目考试要求考前15分钟(10:15)禁止入场,提醒广大考生按时间准时进入考场以免错过外语科目考试。
来源 鹤岗教育
编辑 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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