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的秦女士反映,她20岁的大女儿王某于2025年6月在天津坠亡,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判决涉事男子孙某承担30%的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转移全部财产并失联,至今未赔偿分文。目前,王某的遗体仍未安葬,而秦女士陷入维权无门与生计难以为继的双重绝境。
据了解,秦女士与丈夫共育有四女,2022年,她丈夫因醉酒去世,被确诊肝硬化的三女儿也于次年病逝,尚未成年的小女儿因为患同种遗传性肝病需终身治疗,家庭陷入困境。2024年暑假,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王某通过中介前往天津某工厂打暑期工,期间结识了男子孙某。
2025年5月,女儿王某向母亲秦女士坦白,自己在天津打工时谈了一个男朋友,对方自称27岁左右,收入不错对她十分照顾。秦女士当即察觉异常,猜测孙某或已有家室后令王女士与孙某断绝往来,王某随后发现孙某早已婚育有子女,随即提出分手并将个人行李邮寄回家。2025年6月7日,秦女士在整理行李时发现孙某的私人物品,因担心女儿与对方纠缠不清,母女二人发生争执,王某赌气离家。第二天,学校告知秦女士,王某未到校上课,仅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请假条,秦女士与之联系,才发现女儿已经将自己拉黑。学校称王某的定位显示其身处天津孙某的租住地。2025年6月10日,秦女士接到警方通知,王某在当地一居民楼8楼坠亡。
根据秦女士提供的法院一审判决书中记载,事发前,王某与孙某发生过争吵,孙某在出去找东西时发现,王某坐在8楼西侧窗台上,孙某让王某赶紧下来。当时,另外一位案发人崔某也曾上前劝导,王某让崔某叫孙某过来好好沟通,但就在孙某与崔某过来时,发现王某身体后仰掉下楼。民警、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徐官屯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认定,“王某死亡‘系自行跳楼自杀,排除他杀’”。对此,秦女士认为,自己的女儿走到这一步,与孙某有着必然的关系。
在庭审过后,秦女士从律师处才得知被告人孙某竟然35岁,比起孩子的父亲仅才小6岁,这让秦女士从心理上对女儿倍感失望。“我也不知道我那个傻女儿到底她是知道还是不知道。我觉得很丢人的。”
2025年10月24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孙某承担案件30%责任,赔偿秦女士相关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71919.15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未提起上诉,也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26年1月,秦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查明,孙某在判决作出后已将名下全部财产转移。秦女士表示,希望法院能加大执行力度,让孙某尽快赔付,让王某得以入土为安,也让自己的小女儿能够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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