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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昌市消防救援局重拳整治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单人值班、无证上岗三类违规行为,相关涉事单位分别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

西陵区某物业公司管理的高层商业楼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依法罚款人民币7400元

案例二

夷陵区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商业广场大楼,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依法罚款人民币6700元

案例三

宜昌高新区某物贸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上岗逾期未改,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被依法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违法行为的危害 ·

(一)延误初期处置,小火易酿大灾。

消防控制室的核心功能是实时接收报警信号、远程启动灭火及防排烟等设备。一旦无人值守或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将错过数分钟的扑救窗口期,原本可控的小火会在短时间内发展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导致灭火难度成倍增加,失去最佳扑救时机,小火酿成大灾。

(二)威胁生命安全,易致群死群伤。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需启动广播、警铃,引导疏散、启动排烟。一旦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未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上岗,被困群众无法获得有效指引,导致疏散无序、毒烟蔓延,人员恐慌拥挤,窒息中毒风险骤升。大量火灾伤亡案例表明,窒息和中毒是主要死因,缺少消防控制室干预,极易发生踩踏和吸入性损伤,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损失。

(三)加剧财产损失,破坏公共安全。

火势失控不仅重创建筑内部财产,还易蔓延至相邻区域引燃周边建筑,扩大灾害范围。后续修复、赔偿、停业整顿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往往高达数百万元甚至更多。火灾事故若造成严重后果,将直接侵害社会公共安全,引发民众恐慌、网络舆情,对地区营商环境和公共安全治理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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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违法行为已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典型“顽疾”,执法机关正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从法律角度看,此类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湖北省消防条例》,还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时错过初期处置时机,涉事企业还可能面临巨额民事赔偿,甚至因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各单位应当清醒认识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持证值守、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是“选择题”,而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与其被动整改、付出更大代价,不如主动建章立制、落实现场管理,将合规成本转化为真正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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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消防控制室管控,筑牢消防安全屏障。消防控制室为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当发生火灾和其它紧急情况时,消防控制室是紧急信息的汇集、显示和处理中心,可用来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来源:宜昌消防

编辑:周开明

审核:杨 真

签发:钟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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