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鹏、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马文静,因未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报,被出具警示函。
因未按时披露2025年年报,澳凯富汇及两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6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鹏、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马文静,因未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报,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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