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起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案在南京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据参与庭审的车主称,小米法务为了驳斥“虚假宣传”,抛出了新观点——指责原告是“想通过诉讼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当事车主事后对媒体直言,“这是对我们车主真真切切的人格侮辱。”
挖孔机盖的争议已经持续了一年多。
2025年5月,多位小米SU7 Ultra车主提车后发现,这款标价4.2万元选装的碳纤维挖孔机盖与宣传不符,量产机盖的开孔与前进气格栅并不连通,所谓“双风道”只是两个深不足5厘米的装饰孔,不是宣传中的“真风道”。
当初小米官方宣传称,这款机盖“完全复刻SU7 Ultra原型车”“2个贯穿风道,实现前部空气高效导流”。雷军本人也在3月2日发文:“碳纤维前舱盖,不仅改了外观件,内部结构也改了,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
虽然8小时后,雷军删除了其中“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这一句,但车主的期待并没有被删除。
随后,小米正式致歉,并提出补偿2万积分(约合2000元)。但车主方面认为,补偿金额与4.2万元选装费用差距悬殊,未接受该方案。不少车主随即发起诉讼。
南京庭审中,小米律师则辩称,品牌从未承诺过极致的性能数据,商品宣传需综合整体内容评判。
“我觉得这个逻辑很有意思。”车主事后对媒体表示,“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商家都可以把产品吹得天花乱坠,最后被揭穿了,只要说‘大部分是对的’,提供不出数据,就不是虚假宣传。以后该如何诚信经营?”
小米法务还强调,雷军在发布会和直播中屡次表示“不建议购买”,且主动表示挖孔机盖价格较高。此外,小米方面称普通SU7 Ultra售价超50万元,4.2万元的机盖“不是消费者购车的决定性因素”。但多名车主告诉媒体,他们选SU7 Ultra就是冲着“挖孔机盖”“可街可赛”去的——“这就是决定性因素”。
除了这些老生常谈的争议点,为什么打官司也产生了严重分歧。
该车主反映,小米律师说他们打官司的理由是“想通过诉讼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依据是“4.2万的碳纤维机盖,市面上1万块钱不到就能自己改装”。
该车主说,“打这个官司就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争这么一个理。现在说我们是为了省改装钱来诉讼,这个确实对我们很侮辱。而且说实话,这小米这个车自从对他失望之后,我后面其实买了一个更贵的车,售价可能是小米两倍。我们那个维权的车主里面也做过一个统计,大部分车主都买了一个比小米SU7 Ultra更贵的一个车。所以我觉得我们当时是真金白银想要支持小米汽车走这个高端化的人。”
但维权之路远比想象中漫长。
“从开始找律师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一年。”该车主表示,小米法务团队多次利用法律程序延缓进度——“先是提管辖权异议,一拖就是几个月。首次开庭当天,法务团队当场拿出84页、14组新证据搞证据突袭,导致庭审被迫延期,一拖就是半年。”
漫长的拉锯让不少维权者中途放弃。车主说,“从最开始很多人诉讼,已经被瓦解掉很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目前还坚持了50个,能坚持到现在真的不容易。”“今天虽然正式开庭了,但整个过程中,他们还是充满了对消费者维权努力的消耗和打压。”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两起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2026年2月12日,长沙开福区法院作出首例判决,认定小米不构成虚假宣传,驳回车主全部诉求,车主已提起上诉。2026年5月13日,济南历城法院作出第二例判决,认定小米存在夸大宣传,判决解除合同、退还2万元定金,驳回三倍赔偿。
两份判决,两种认定。济南法院更侧重“消费者误解”的事实,长沙法院更侧重“企业已履行告知义务”。这种分歧本身就是一记警钟:小米的行为,正踩在“夸大但不违法”的法律钢丝上。
判决结果不得而知,但“小字免责”已经改了,也算是一种进步。
来源:星河商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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