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银发旅游市场日益火爆,相关维权纠纷也逐渐增多。
来自上海年近七旬的张阿姨在跟团旅游时就遇到一桩“糟心事”:她在参与旅行社安排的自费项目中,游船发生事故,自己严重受伤,手机也丢了,几乎丢失了所有证据!
此后维权遭遇难题,旅行社、游船公司、保险公司相互推诿,不肯赔偿,到底怎么办?
事件回顾
老人跟团游出事,全身多处骨折,向涉事多方索赔遭拒。
2024年7月,张阿姨报名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长途旅游,到西部某省份旅游12天,跟团游的价格是1980元/人。该旅行社为张阿姨等游客购买了团体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同年7月7日,张阿姨参加了旅行社安排的游船自费项目,船票价格为180元。不幸的是,游船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撞击山体,造成包括张阿姨在内的20多名游客受伤。
事发后,张阿姨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因伤情严重,同年7月9日,她被转院至上海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左尺骨鹰嘴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腰5-骶1椎间盘损伤等,住院治疗至2024年8月1日出院。
此后,张阿姨就意外伤害导致的损失向旅行社、游船公司索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涉事各方互相推诿,没有一个责任主体愿意担责。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阿姨委托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老人手机丢失导致证据缺失,经鉴定构成人身保险10级伤残,法院调解后,保险公司理赔41150元。
本案最大的难题是证据严重缺失。在游船撞击山体事故中,因为张阿姨的手机丢失,她存储在手机中的、跟旅行社签的旅游合同,以及游船船票等证据无法获取,而涉事旅行社拒不配合、不提供旅游合同等资料,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经过案件梳理,律师明确了张阿姨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且张阿姨的受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理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义务。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甚至拒赔的行为,缺乏正当理由,违反了诚信原则,也缺乏合同与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定张阿姨的伤情构成人身保险10级伤残。
本案中意外事故发生的事实无争议,伤残鉴定结论专业、权威。诉讼中,律师通过投保信息、事故新闻、病历、鉴定报告等,把仅有的证据固定、串联起来,重建证据链,运用保险法相关规定及合同条款,推动双方快速达成共识。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涉事双方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保险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前,向张阿姨支付保险理赔款合计41150元,款项付至张阿姨指定银行账户。
那么,跟团旅游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如何维权?
律师提醒:出游前建议买保险,同时备份合同等材料。
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意识。“跟旅行社、保险公司,或者任何其他主体签订的合同或材料,建议都要备份,而且这个备份最好要上传到云端,最好超越手机这个‘物理设备’。这样证据就能固定下来,能找得到。”
旅游途中意外伤害难以预料,购买旅游意外险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因为保险是兜底的。当然如果证据齐全,那么,既可以起诉旅行社索赔,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一旦发生事故,如果维权难度大、情况复杂,应该第一时间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在此提醒:大家旅游要量力而行,充分评估自身条件,将安全置于首位!
同时妥善备份保存与旅行社、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材料。
综合自劳动报、澎湃新闻
原标题:《上海7旬阿姨跟团游,游船撞击山体,致其多处骨折!旅行社保险扯皮,该谁赔?》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