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一路发生一起

因机动车驾驶人下车开门操作不当

引发的“开门杀”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驾驶人贺某某驾驶粤BE****2号牌车辆停靠在水贝一路路边,在未观察后方路况、未确认周边安全的情况下贸然打开车门。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连人带车倒地,造成电动自行车上的一对母女均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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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罗湖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及处置工作。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驾驶人贺某某开门前疏于观察,违规操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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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开门杀”,是指机动车驾乘人员在路边停车后,未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来往的非机动车、行人及其他车辆的动态,贸然推开车门,导致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或摩托车驾驶人猝不及防,直接撞击在车门上,进而摔倒、受伤甚至引发二次碾轧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靠边停车开门前,务必仔细观察车辆前后方行人和车辆动态,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同时,乘车人也应遵守同样规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先观察、后开门”的良好习惯,避免类似意外发生,共同维护道路通行安全。

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罗明

编辑 | 张裕麟

审读 | 陈建国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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