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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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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封面新闻6月17日报道,近日,山西运城,17岁高中生小雷被人冒充警察骗出小区,接连遭遇施暴事件引发关注。
事发后,打人者王某、冒充警察的张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2日、7日。6月15日,小雷父亲赵先生得知,事件还有第三名参与者,而第三人至今未被处罚。
16日上午,盐湖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不便再接受采访,可与运城市公安局联系。
这也意味着,此起案件,已经被警方提级处理,相信运城市公安局会依据实际情况,给出公正合理的处理。
客观上讲,此起案件,警方的处理是否及时,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是否偏轻,涉案人员有没有触犯刑法,有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等,都是值得推敲的。下面,我们就根据案件情况,将案件拆分开来,提出一些质疑。
首先,首次施暴后,警方为何不及时处理?首次施暴时间是5月7日晚,与小雷自幼熟识的王某,为帮女友出头,将小雷邀出家门后将其抱摔在地,导致其多处受伤。赵先生当晚报警后,次日中午前往派出所做笔录。
按理,在赵先生报警并做了笔录后,警方应当及时将涉案人员叫到派出所,对其行为进行处理。但是,从此后发生的再次施暴事件看,警方似乎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在等待着什么。不然,不可能让涉案人员再次施暴的。
那么,警方为什么不立即采取措施,对施暴者王某进行处理呢?是什么原因在“等待”呢?如果及时调解,是否就能避免新的施暴事件发生呢?
第二,施暴者为什么胆敢再次施暴?5月9日下午,王某竟然让张某冒充警察,以派出所补充资料的名义,对小雷再次施暴,并逼迫小雷下跪、喊爸爸,旁边还有人在拍摄视频。
也就是说,在第一次施暴警方还没有处理的情况下,施暴者王某再次出手了,且这一次情节更加恶劣,竟然让人冒充警察将被施暴者骗到外面,并将小雷打伤。可见,王某的胆量之大,不像一个就要参加高考的人。
第三,施暴者家人有没有警察?赵先生说,王某的母亲是另一个区的派出所民警。虽然没有经过核实,但从王某第二次施暴的行为来看,很像家人中有人担任警察。一般情况下,高中生是很难想出用冒充警察补充资料的方式诱骗被施暴者的,只有家中有警察的人,才有可能了解这种专业手段。
当然,也不排除另一个涉案者张某家人中有警察。那么,王某的母亲是警察吗?在王某第一次对小雷施暴后,警方没有及时处理,是否与王某的警察母亲有关系呢?
第四,警方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是否公正?在王某第二次施暴,赵先生再次报警后,警方将王某、张某捉拿归案,并对王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2天,张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尤其是王某,结束拘留的时间是6月3日,刚好可以赶上高考。
第一次施暴尚未处理,又第二次施暴,且以冒充警察的方式将将被施暴者诱骗出去,情节十分恶劣、性质十分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对王某和张某采取刑事措施。退一步讲,就是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12天也是明显偏轻。那么,行政拘留12天是否与王某要参加高考有关呢?
第五,第三人为何不追究责任?赵先生对媒体表示,民警告诉他,王某的妈妈是另一个区的公安民警,事件引发关注后,被要求向单位写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提到有第三人参与。
那么,第三人是谁?为什么王某不如实交代,而要隐瞒,这也是一种包庇,也要追究责任。因此,警方当如何追究第三人的责任?
第六,王某家人的和解条件合理吗?事件发生后,王某家人希望通过私下和解的方式处理,并给出了赔偿22万元的条件。但是,要求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不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任何相关责任,不得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任何媒介上发表陈述、投诉此事件的相关内容。对已经出现的舆情,由小雷一方出面平息。
赔偿的同时,对小雷方提出这么多的苛刻条件和要求,俨然变成被施暴者的错误和责任了。显然,王某的家人完全没有认识到孩子的问题,没有认识到孩子是在犯法。更恶劣的是,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某的父亲竟然认为赵先生的行为过于激烈,并表示,他与赵先生是朋友,赵先生这样做,现在其他朋友都不跟他玩了。这也难怪,为什么王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
据悉,赵先生已于15日向盐湖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此举做得好,对这样的“恶少”,就要依法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否则,会让其更加嚣张。至于能不能再与王某的家长成为朋友,并不重要。其他人是否不与自己玩了,也不重要。如果连对错、好坏都分不清的人,有什么可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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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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