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弃了保释。”香港资深电影人黄百鸣因内幕交易被判五个月监禁,他没有选择在漫长的上诉程序中暂获自由,而是直接走进监狱开始服刑。

这个决定的反常之处在于:大多数被告在上诉期间会尽力争取保释,把入狱时间往后推,甚至争取到改判。黄百鸣的选择,反而让人好奇背后的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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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动作可以拆成三块看:第一,他自愿放弃保释;第二,他仍在等待上诉结果;第三,刑期已经开始计算。这意味着上诉一旦失败,他“白坐”的日子可以抵扣刑期,最坏情况下能更快重获自由。而上诉如果成功,提前服刑这件事本身就构成一种姿态。

法律程序里的时间账,有时候比电影剧本还讲究节奏。先服刑、后上诉,是一种把不确定性握在自己手里的策略。至于这场戏的下一幕怎么演,取决于法院最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