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离石融媒)
广大参与活动的商户及消费者: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内需,使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红利得到充分释放,山西省商务厅从3月6日起调整了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方式。现告知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
从3月9日起,汽车以旧换新(包括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公证摇号从每月一次调整为每周一次,每周一进行公证摇号。
注意事项:
(1)由“云闪付”平台统一发送中签短信通知。如未收到中签短信。请此类消费者保存省商务厅官网公示的中签名单中含本人信息的截图,作为申领补贴的补充材料,该截图与中签短信截图具有同等效力。
(2)中签资格有效期3个月保持不变,超过有效期未申领补贴,消费者需重新报名,包含1月19日、2月12日两轮公证摇号未申领补贴的中签消费者。
(3)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4)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或报废车辆,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均应在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山西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
(7)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山西省开具或办理。
(8)请消费者在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9)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对参与申领补贴的旧车,若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转回申请人名下,不予审核通过。
(10)中签资格有效期内消费者需提交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补贴的全部材料,如未能全部提交,则中签资格作废,自动纳入后续摇号当中,中签后可继续提交申请材料。
(11)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2)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对置换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二、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从3月6日起,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活动资格券发放形式由按周发放调整为按天发放,每天10时领券,线下核销截止时间为当日22时,线上核销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票券当天有效。
注意事项:
6类符合国家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补贴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空气能采暖机),5.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不含自行组装的兼容机),6.热水器。
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1.手机,2.平板(含具有学习功能的智能教育平板),3.智能手表(手环),4.智能眼镜(含AR/VR头戴式显示设备)单价销售价格(含税)不超6000元的数码产品。
补贴标准:在山西省内购买补贴产品并完成收货的个人消费者,按照扣除所有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家电产品最高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总计限补贴1件(线上线下渠道合并计算)。2025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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