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印度博主最近发了个帖子,说他研究中国文化,发现了中国也有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的“种姓制度”,且已经延续了几千年,这就是“士农工商”。

这位印度人是懂中国历史的。他还发现了中国皇朝时代“士农工商”之外的“贱民”阶层,跟印度“种姓制度”中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四大种姓”下面也有“达利特”这个“贱民阶层”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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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高种姓看不起低种姓。中国古代的皇室子弟、官僚世家,他们又看得起商人、农民吗?那种高傲、俯视的眼光是骨子里的,哪怕他们刻意表现出谦卑和仁慈,其实都掩盖不住。

印度高低种姓之间原则上不通婚,有很多新闻报道了高低种姓之间通婚被阻挠甚至当事人被杀死的案例,认为是对家族荣誉的玷污。当然,婚姻与爱情这种事也完全禁止不了, 高低种姓之间通婚被阻挠甚至当事人被杀死之所以会当新闻来报,恰恰说明这种极端案例并不多,所以才有新闻价值。更普遍的现象是:高低种姓之间基本不通婚,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但个别因为恋爱等原因通婚了,高种姓家庭的亲戚朋友肯定会用“异样眼光”看这个与低种姓家庭通婚的家庭,会对家族声望有负面影响,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这跟中国古代的社会等级状况也很类似。黄巢以前的世家大族像“五姓七望”这些,就是婆罗门,他们不会跟“低种姓”通婚的。当年,清河崔氏甚至看不上皇族陇西李氏,不愿与其联姻。到了宋朝,世家大族已经基本瓦解,天子与读书人科举上位的士大夫“共治天下”,科举官僚集团形成了新的“婆罗门”。“婆罗门”之间依然原则上坚持“内部通婚”、“强强联合”,比如蔡京、秦桧、李清照、王安石,这几个人之间其实是亲戚;近代的金庸、琼瑶、徐志摩、张爱玲这些人之间也是亲戚;政界的这种情况也很普遍,但例子真的不方便举。不排除有高级仕宦家庭与底层出身的读书人中的优秀者通婚,但这种不是主流。

从“不同身份等级的人之间通婚”的角度去看,我认为,种姓制度下的印度人与中国古代等级社会下的中国人其实区别不大。

有人说,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是流动的,这话不能说错,但这种“流动”的范围其实很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底层出身的读书人当然有,但随着皇朝的发展,这种人越来越不占主流。读书科举成功的越来越是“读书人家庭出身”或者直接就是“官宦世家”。中国古代每个皇朝从开国到灭亡,都是一个“阶层越来越固化”的过程,统治阶级、仕宦阶层越来越垄断官僚职位和社会上“油水很大”的行业,越来越把底层人排除在外。哪怕从“公平竞争”的角度,仕宦阶层也有更多的资源培育自己的子弟,让自家子弟在能力上“更优秀”,在竞争中胜出,更别提仕宦阶层还可以在规则操作上进行“不公平竞争”了。

刘邦一个亭长可以做皇帝,朱元璋更是从一个乞丐成为天子,这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中国古代各阶层之间其实有“上升渠道”?如果这样说的话,印度总理莫迪还是低种姓出身呢。这种“极少数案例”不具有典型性,普遍的现象才更有说服力。事实就是:无论是古代中国的等级制度还是印度的种姓制度,阶层跃迁都很难,而且阶层固化都在越来越严重。

中国古代的“贱民阶层”,比如乐户、丐户这些,更是被完全剥夺了参加科举考试的机会,只能世代从事“贱业”,永无翻身可能。贱籍最终被废黜是在大清雍正朝。

中国古代的这些“贱民阶层”在印度贱民“达利特”面前无非“半斤对八两”,谁也没有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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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商人阶层的情况比较特殊,这就是那位印度人认为“商人阶层”是中国社会除了“贱民阶层”之外的“最底层”的说法不被人信服的主要原因。

商人在经济上总体比农民阶层、手工业者阶层更富裕,是“吃草阶层”中的最高层。我一般喜欢把中国古代的阶层分为“食肉阶层”和“食草阶层”:“食肉阶层”是不创造财富的,包括皇室、勋贵、官僚,他们不创造财富,但天下的财富和人民都是其战利品,他们有着强大的财富分配能力;“食草阶层”是自己创造财富的阶层,比如农民、手工业者、商人这些。

除非在非常极端的时期,中国古代不禁止商人参加科举。也就是说商人有挤进“食肉阶层”的机会。由于商人有钱,可以聘请更好的老师教育子女,他们靠读书参加科举翻身的机会比农民大。比如黄巢是商人家庭出身,就可以多次参加大唐的科举,不过他考了好多次都没考上。

中国皇朝时期把商人阶层归类为“士农工商”的最末位,是因为商人阶层是最可能从根本上威胁到皇权统治的。

商业不鼓励“服从别人”,而是鼓励“你情我愿的交易”,这跟秦制帝国驯化臣民自上而下的“服从命令”存在根本上的矛盾。同时,经济学的理论能够成立的重要前提就是承认“人性自私”的假设。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是把个人私利放在第一位的。既然这样,自己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那凭啥要听皇帝的?如果社会上人人都被商业思想浸透,人人自私自利,人人都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忠君”这种思想教化就不太好搞了。

所以,只要商业足够强大,商业思想被广泛接受,天然会对皇权构成挑战。

权力是一种可以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愿去做事的强大的力量,金钱是可以收买别人让别人自愿服从自己的意志去做事的另一种强大的力量。权力让别人服从是“强制性的”,金钱让别人服从是“自愿的”,哪个更让人舒服?肯定是金钱。我就喜欢别人用足够的钱收买我去做什么事,而不喜欢被人用权力强迫去做什么。

所以,只要商人阶层的力量足够强大,完全可以取代秦制帝国的“权力操控一切”的模式。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起因都是掌权的国王想向“财富阶层”征税,最后王权被颠覆,资产阶级取得胜利。

中国的皇帝们比西方的国王们在这方面要聪明得多,从很早就意识到商人阶层中蕴藏着可以从根本上颠覆秦制帝国皇朝统治的可怕力量,然后将这股力量限制了几千年,所以到了大清末期,西方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几百年了,中国的“秦制帝国”从制度上到思想上仍然“非常坚挺”。哪怕大清已经灭亡,进入民国,但民国时期人的思想意识还是“秦制时期”的那一套。几千年的传统,不是那么快就转变过来的。

将商人阶层归类为“士农工商”的末尾,是秦制帝国“有意为之”,弱化这个阶层的政治权利、在道德上污名化这个阶层,让老百姓自动厌弃这个阶层的价值观和处事原则,目的是为维持秦制帝国的延续而服务,并不是这个阶层本身很贫穷或者没有上升通道。这是那位印度人的认识不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