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安徽省“低空+”应用场景拓展工程行动方案(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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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安徽省“低空+”应用场景

拓展工程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低空+”应用场景拓展工程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5日

安徽低空+应用场景拓展工程行动方案

20262028

为分类有序拓展“低空+”应用场景,逐步释放安徽低空经济发展潜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按照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生产作业、低空运输、公共治理、低空消费等应用场景有序规范发展。2028年,全省年度低空飞行时长达到500万小时,集聚低空运营类企业超300家,累计建成低空应用示范场景100个,形成安全有保障、商业可持续、群众易接受的发展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发展低空农林作业。支持阜阳、宿州、亳州等小麦、玉米产区,芜湖、六安、淮南等水稻产区,黄山、六安等茶叶产区,利用无人机开展植保一体化精准作业,建设智慧农业作业试验区。推动低空智慧农业应用服务体系建设,迭代升级安徽省植保无人机防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管理平台,提供监测预警、任务调度、作业监管、数据分析等功能,利用无人机实施小麦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玉米南方锈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支持皖南山区、大别山区等山岳地带利用无人机吊运,实现山货、农资、农机等快速转运。到2028年,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力争突破4.5万架,年度植保作业面积力争达到3.5亿亩次。(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不再列出)推进无人机在重要生态区域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作业,构建高低搭配、远近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合成的低空护林体系。到2028年,力争航空护林年飞行量达到1000小时,无人机巡护林区覆盖率达到60%、面积达到0.3亿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二)大力拓展低空巡检应用。推动利用无人机在合肥绕城、合宁、芜合等高速开展路面巡检、违法抓拍、交通设施隐患排查等,构建“低空+智慧高速”巡检体系。加快无人机在铁路和合肥、芜湖、滁州城市轨道的立体巡检应用。推动长江沿岸、淮河干流、巢湖等部分水域与水利设施实现无人机常态化巡检。加大“皖电东送”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城市管廊、工业园区等无人机巡查力度。到2028年,省内高速公路巡查覆盖里程力争达到500公里以上,每年直升机巡检电网里程力争达到1000公里、无人机巡检电网里程力争达到2万公里,每年油气管网巡检里程力争达到1000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三)规范开展低空测绘勘查。依托安徽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推进利用无人机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变化监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河道地形测量、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热点网格识别、湖泊湿地水鸟监测等作业。到2028年,无人机测绘勘查与卫星遥感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四)稳步推进低空物流发展。探索跨市及长三角区域低空物流网络建设,开展大载重、长航时城际物流试点。在确保安全、避免扰民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邮件快件、工业零部件、校园外卖等无人机末端配送服务。到2028年,力争开通大载重无人机货运示范航线3条,城市低空末端物流配送航线100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安徽监管局,配合单位: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

(五)稳慎推广低空交通运营。因地制宜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创新运营模式,提升市场化能力。支持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企业加强验证飞行与技术积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载客运营。到2028年,力争形成1—2条eVTOL商业化载客运营航线。(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安徽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六)扩大城市治理应用范围。总结推广合肥、亳州等地政务“一网统飞”建设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市统筹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救援、巡查巡检等需求,加快“一网统飞”平台建设,实现“一机多飞、一飞多用”,提升政务处置响应效率。到2028年,低空政务“一网统飞”平台常态化运行城市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七)高效支撑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设皖东、皖北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有序布局应急救援起降点,试点“机巢+无人机+巡检吊舱”智能管控平台应急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全省应急救援装备拉动演练,提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低空应急救援效能。到2028年,建成省级应急航空救援基地不少于3个,执行应急救援的中大型直升机不少于3架,应急响应能力1小时覆盖全省域。(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八)提升低空医疗救护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医院联合商业保险机构,备勤航空医疗直升机提供救援服务。积极发展应急血液、血清、AED除颤仪等关键医疗物资无人机快速投送,提升医疗急救与保障效率。到2028年,开展医疗物资无人机配送服务的城市力争达到8个。(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九)有序发展低空旅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开发低空旅游项目、特色低空旅游线路和产品,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扩大低空旅游消费规模。到2028年,力争全省低空旅游年参与人次达到3万。(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十)激发多元航空运动活力。鼓励依法依规建设航空飞行营地,同步建设低空科普和创新教育基地,支持开展滑翔伞、跳伞等航空运动。组织举办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长三角滑翔伞定点公开赛、安徽省轻型飞机俱乐部系列赛、全省青少年航空航天无人机锦标赛等赛事。到2028年,力争建设20个航空飞行营地,举办省级以上航空赛事20场,力争航空运动年参与人次达到3万。(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三、推进举措

(十一)加强运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有效发挥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产业推进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压实飞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低空领域航空器和人员资质、适航评估、运行保障等信息核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民航安徽监管局)落实无人机生产、销售、物流、仓储、登记等环节列管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进行监测、取证和查处。(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安徽监管局等)指导各地、各单位提升低空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十二)筑牢低空飞行支撑机制。结合场景发展需要,分级分类统筹省内空域使用需求,明确不同类别空域的准入条件、飞行规范和监管要求,推进低空空域精细化供给,建立跨区域空域及航线协调调度机制。(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加快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优化整合各类低空飞行服务平台、通航飞行服务站等,统筹推进低空起降、公共航路、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安全防护及质量技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强化核心技术攻关。运用5G-A、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迭代创新装备制造和应用场景。推动低空航空器整机、核心零部件、专业载荷研发攻关,实现航线自主规划、智能识别与分析、自主巡检等技术突破,强化长航时自组网应急通信、多源应急灾情态势感知、多式联运组织等技术验证与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

(十四)加快场景供需对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面向市场发布场景机会和能力清单,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会,构建高效透明的信息对接平台,精准匹配产业供给与场景需求。支持低空产业基础好、创新资源集聚、应用场景丰富的县(市、区)和开发区争创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引进培育低空运营企业。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空应用示范场景,吸引上下游优质项目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十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和专业设置,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培养适航、维修、空中交通管理等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打造结构合理、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规范实施支持政策。推动制定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研究制定统筹管理办法。统筹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合法合规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应用场景建设。不得超出地方财力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提供运营补贴应当科学适度且有明确的期限和退坡机制。不得超出场景应用需求向企业承诺购买或包销航空器,场景落地不得与产业项目引进挂钩。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符合产品国家标准的低空设备。支持龙头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外办、合肥海关)鼓励金融机构为运营类企业和项目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信贷和保险服务,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七)加强区域协同合作。深度链接长三角低空经济资源要素,协同谋划低空公共航路及设施建设,共同培育低空物流、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 顾盼编辑| 杨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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