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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为刘志刚同志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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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刚同志接受任前询问

6月17日上午,衡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志刚同志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衡阳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