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南皮镇姚九卜村多名村民反映,该村存在集体土地未经民主程序被处置、集体收益去向不明、村务管理失序等问题。从数百亩坑塘的私下转让,到旧村部房产的截留款项,再到公益岗位工资的克扣,这些事件共同指向基层集体资产监管的缺失。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财富。国家多次部署专项整治,要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制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然而在一些村庄,“一把手”绕过民主程序,收益不入账、不公示甚至进入个人腰包,损害了村民权益和基层治理公信力。

数百亩坑塘被私下转让

姚九卜村村西有两片大坑塘,面积数百亩。村民反映,这些坑塘从未进行公示或集体表决。靠近公路的一处大坑被本村村民买走,据传上交近50万元;另一处坑塘也被私人占有。钱款是否入账、去向如何,村民从未见过账目。现场视频显示坑塘被填埋,历史水道堵塞,导致周边低洼户雨季内涝。村南坑塘也存在类似情况,周边每户被要求缴纳1至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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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部房产被私卖,款项遭个人截留

姚九卜村原小学内的大队部(集体办公用房)未经法定程序被出售,数万元购房款被时任村干部个人截留,未进入村集体账户。直到村民举报后,该笔款项才退还给买房村民。

公益岗位工资被克扣

村内雇佣孤寡老人打扫卫生,上级每月发放600元工资,实际到手仅500元,每月被截留100元且常被拖欠,导致老人到南皮镇政府反映。惠农补贴也被反映长期未发放或被私下处置。

集体资产被个人占用,收费进私人账户

荣康小区(原开发商已去世,由村委会接管)南边一台以村集体名义申报的变压器,被村主要负责人姚某海个人控制,用于小区6、7号楼及水泵供电,收取高于正常电价2至3倍的电费;村民浇地用井水,按每小时30元缴纳电费。几年下来数十万元从未入账。小区物业费、水费、水表费均被要求交至姚某海或其亲属个人账户。水价从每吨2.5元涨至6元,声称“接入黄河水”,但实际仅供应数天便恢复自备井供水。姚某海在业主群回应:“嫌贵可以走,谁也没有强迫你来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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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村民遭威胁与打压

有村民因试图查看小区总水表被报警带至南皮镇派出所,理由为“破坏水利设施”。另有村民收到姚某海关联人姚某健私信,要求私下“去问问或告状”,被当事人公开拒绝。外村购房者王某余全款购买荣康小区一套电梯房并完成装修后,被姚某海以伪造合同方式强行占房,至今未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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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反映出该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深层缺陷:

民主决策形同虚设:从未召开村民会议,重大事项由姚某海一人决定,村民代表多由其家族成员或利益关系人担任。

财务公开与审计缺失:账目长期不公示,会计由姚某海配偶担任,违反近亲属回避规定。

维权渠道不畅:举报人遭私下约谈、威胁甚至被报警带走,村民敢怒不敢言。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南皮镇人民政府及南皮县有关部门:

强化审计监督:对近十年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重点核查坑塘转让、旧村部出售、变压器电费、公益岗位工资等事项,查清资金去向并向村民公示,依法追缴被侵占资产。

完善民主决策:纠正近亲属担任会计等违规任职,依法重新选举村民代表,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并留存记录。

保护举报人:纪检监察部门对威胁、打击报复行为进行调查,畅通维权渠道。

建立长效机制:推行“村财乡管”和数字化监管,实现收支实时公开。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的共同财富。当坑塘被私下转让、资金去向不明、公益岗位工资被克扣时,受损的是基层治理的公信力。目前,南皮镇政府及南皮县有关部门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村民表示将继续依法反映问题,希望推动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本文基于姚九卜村村民提供的举报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现场视频等材料整理,个人姓名已做化名处理。所述事实来自村民反映,不代表对任何一方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