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多年来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的深厚积淀与敏锐洞察,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复杂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确认及欠薪纠纷案件。面对用工单位长期拖欠工资、派遣单位单方主张劳动关系已终止的不利局面,段建国律师重新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锁定法律突破口,最终推动仲裁委确认当事人与派遣单位之间自2020年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派遣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长达一年半的欠薪,全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概述
劳务派遣关系下工资长期拖欠,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
当事人于2020年2月经武汉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月工资标准为8000元。入职后,当事人与派遣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合同期限至2026年2月。然而,自2024年4月起,用工单位开始持续拖欠劳务派遣费用,导致派遣公司无法正常发放工资。截至2025年10月,累计欠薪金额巨大。当事人被迫于2025年10月21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派遣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拖欠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律师介入
全面梳理争议焦点,锁定派遣公司举证责任
段建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派遣公司是否已于2024年11月30日单方终止了与当事人的劳动关系?派遣公司主张,因用工单位长期拖欠派遣费用,其已于2024年11月30日终止了双方合作,并同步终止了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但段建国律师敏锐地指出,派遣公司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已正式通知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亦未能提供待岗通知书原件等关键文件。
精准破局
调整办案思路,以举证不能扭转不利局面
面对派遣公司提出的“劳动关系已于2024年11月30日终止”的抗辩,段建国律师果断调整了办案方案。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强调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工作年限等事项负有举证责任。段律师指出,派遣公司提供的律师函、起诉状等材料仅能证明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纠纷,与当事人毫无关联;微信聊天记录仅显示社保停缴,并未明确告知劳动关系终止。同时,派遣公司未能提供工资表,无法证明其已足额支付工资至2024年11月30日。基于此,段律师主张,派遣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双方劳动关系应延续至当事人实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025年10月21日。
庭审交锋
驳斥派遣公司主张,劳动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
庭审中,派遣公司坚持认为其已因客观原因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并试图将支付经济补偿及欠薪的责任转嫁给用工单位。段建国律师逐一驳斥:第一,派遣公司从未向当事人发出正式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其单方主张的“2024年11月30日终止”缺乏事实依据;第二,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其与用工单位之间的费用纠纷不能对抗劳动者;第三,当事人正常提供劳动至2025年10月21日,派遣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已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仲裁委最终采纳了段建国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派遣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合法终止劳动关系,且确实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当事人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有据。
胜诉落地
全面确认劳动关系,裁决支付经济补偿及欠薪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派遣公司与当事人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的工资。此外,因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事人要求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全部实现。
本案的胜诉,充分彰显了段建国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诉讼策略。面对派遣公司以“客观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为由试图逃避责任的不利局面,段律师没有被动应对,而是主动调整办案思路,牢牢抓住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关键突破口,最终实现了从“可能败诉”到“全面胜诉”的精彩逆转。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专业为本、以客户为中心,段建国律师用实力再次证明:即使在劳务派遣关系复杂、证据链条薄弱的情况下,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坚韧的诉讼策略,依然能够为劳动者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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